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40-2
可分物留置的属性
一、基本理念
(一)定义
可分物的属性,亦即留置财产对象应有的属性,泛指可分物的自然属性、物理属性、机械属性、化学属性和经济属性。留置权关系法中,对可分物的属性、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债权价值、物权价值需一同衡量,对于妥善保全留置权和防止过分留置财产关系重大。
已知,可分物留置,是指衡量留置财产合适性的法定要件与事实要件之一。其与不可分物留置相对,形成一定的比较方法和决定留置财产方式。
可分物,是指其物的物理性状有所改变而其使用价值不受影响之物,或者数量上能聚能分便于分配与交易之物。通常是指经分割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或者失去其应有价值之物。
某些物介于不可分物与可分物之间,或者貌似不可分物而实为可分物,为了特定的经济用途或者另类交易价值,尽管物的物理性状有所改变而其使用价值不受影响,数量上能聚能分便于分配与交易,根据需要和可能则定义为“可分物”。
对于留置权的可分物而言,不仅应当具有、保留、保证其使用价值,而且应当具有、保留、保证其交换价值,不是所有的可分物能够成为留置财产的。
不可分物,是指其物一旦分割后将导致其使用价值严重受损或者毁损不能使用之物,如活体动物等。对于留置权的不可分物而言,原则上应当整体留置,可以及于该物的全部,也可以大于所担保债务的总额,留待财产变现时一并结算。如留置一辆汽车,以利于实现留置权时转让,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对于可分物、不可分物的理解,应当从物的自然属性、物理属性、机械属性、化学属性和经济属性的各个方面来仔细衡量,结合留置权的特性进行综合考量,以便于科学、安全、稳妥地成立留置权。
对于留置权的可分物而言,不仅应当具有、保留、保证其使用价值,而且应当具有、保留、保证其交换价值,不是所有的可分物能够成为留置财产的。
不可分物,是指其物一旦分割后将导致其使用价值严重受损或者毁损不能使用之物,如活体动物等。
对于留置权的不可分物而言,原则上应当整体留置,可以及于该物的全部,也可以大于所担保债务的总额,留待财产变现时一并结算。如留置一辆汽车,以利于实现留置权时转让,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对于可分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