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那么,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应当从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之日起重新起算诉讼时效。譬如债权人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是二年,那么二年之内仍然是诉讼时效的有效期。
债权人是否申请法院判决执行,对于债权人诉讼时效影响是完全不同的。债权人自己追债与人民法院追债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前者不容易与诉讼时效保护挂钩,后者能够与诉讼时效挂钩。
6、参照市场价格的执行条件
依照物权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但拍卖留置财产不在此列。
拍卖留置财产的执行条件,是其留置财产属于畅销品,参与竞争购买者在两个以上。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委托拍卖机构拍卖该留置财产时,往往高于市场价格来定底价,当数个竞买者竞价到一定程度,由认价高者出价受让该留置财产所有权。
倘若出现意外时,流拍是会发生的。是否进行再次拍卖,主要由债务人作出决定,债权人对此没有决定权。即使是流拍,债务人仍然需要向受委托的拍卖机构支付中介费;没有流拍的中介费一定会更高。
实现留置权的前提条件,即留置权法锁与信托关系能够发生效力的要件。满足其成熟的先决条件,债权人才可以放心地行使留置权。
二、一般分析
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实现留置权,应当具备的基本先决条件如下。
1.留置权期限已经届满,债务人仍然不履行清偿债务。
留置权期限,实质上是留置权人给予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此之前,债务人没有清偿到期债务,故债权人设立留置权和确定留置权期限,以加强法锁与信托关系的约束力,催促债务人尽快清偿债务。
其实,本议题还有三个前提条件,即留置权项目下的宽限期已经确定、并且已经届满、债务人仍然不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这是三个充分而必要的基本条件,缺一不可。若是没有设立宽限期,债权人则不能贸然行使留置权;若是设立了宽限期,但期限没有届满,债权人则不能贸然行使留置权;若是已经设立宽限期并且已经届满,但债务人已经清偿了债务,债权人也不能就此行使留置权。
当然还有其他的并且是很重要的前提条件。譬如,债权人对于留置财产未尽妥善保管的义务,导致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因留置财产不存在,留置权自然而然地跟着消灭,所谓实现留置权就成为虚无飘渺的了。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事实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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