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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要点〗
私有物主体是基本的民事主体,包括合伙共有者、业主共有者、家庭共有者、夫妻共有者和个体私有者,统称为私有者。是占有财物极度分散之物权自由和财权自由的主体,也是到处存在的和最活跃的占有权主体。
广义的私有物主体,包括所有权主体、用益物权主体、担保物权主体等各种物权主体。
狭义的私有物主体,系指单一占有权主体、单一使用权主体、单一收益权主体、单一处分权主体等主体形式。
关于“是占有财物极度分散之物权自由和财权自由的主体,也是到处存在的和最活跃的占有权主体”,是私有物主体之基本特征。其他的主要特征,与私有物的主要特征很相似。
私有物主体占有来源的广谱性,私有物主体占有形式的多样性,私有物主体占有关系的终端性,这些私有物主体即私有者的主要特征,表面上看来都是一些弱势者。
其实,对于某些有权有势者、财大气粗者和特权利益阶层而言,他们根本不弱势,反倒非常强势。整个社会充满了阶级斗争,马太效应、两极分化等现象是最严重的社会弊端。
富者益富,穷者益穷,是私有物主体一种特有的现象,无论是东方社会或者是西方社会,都要共同努力铲除这样一种极不平等现象,都要坚持不懈消除各种腐败现象,共同创造人类社会完美的大同世界!
物权法第66条关于私有财产保护防火墙的特别规定是:“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私有物之防侵占、防哄抢、防破坏的规定,是一种新的概括性规定,与国家财产防火墙、集体财产防火墙一并构成财产防火墙体系,从而达到建立健全社会主义物权新秩序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