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危险请求权,一是排除妨害请求权。那么,侵占人以强占、暴占的方式来威胁权利人的财产与人身安全的时候,权利人应当有权在特殊情势下的以强制强、以暴制暴。
比如房地产开发商在业主房屋旁边使用挖掘机挖墙脚,导致业主的地基沉降,这个时候消除危险已经是刻不容缓了。业主赶走挖掘机不成,就可以强夺挖掘机开关的钥匙制止强暴行为。这是正当防卫,可以不负强夺钥匙的法律责任,而且法院会支持业主要求挖墙脚者赔偿损失,支持业主消除危险请求权。
其五,另类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与司法救济。立法专家在解释本条款的意义时,对于失主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与司法救济问题作出了特别说明。
专家说,还需说明一点,即本条所规定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要件之一,为侵占人的行为必须是造成占有人丧失占有的直接原因,否则不发生依据本条规定而产生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例如,遗失物之拾得人,虽然拾得人未将遗失物送交有关机关而据为己有,但此种侵占非本条所规定的情形。拾得人将遗失物据为己有的行为,并非是失主丧失占有的直接原因(失主最初丧失对物的占有,可能是由于疏忽大意遗忘物品等),因此失主对于拾得人不得依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为据提起诉讼,而应依其所有权人的地位提请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第522页)。
基于立法目的,为了规范民事主体的占有保护、占有保护请求权和占有保护除斥权,限制自力救济、提倡公力救济。对于侵占、侵夺等行为,普通物权法以及担保物权法之占有保护,仍然以软约束力为主,不能跟制度物权法那样采取强制措施来对于侵占、侵夺等行为来进行严厉打击,除非侵占人、侵夺人违反了治安管理法或者违反了刑法的规定。
在正确处理无权占有关系中,公力救济至关重要。但不能完全排除自力救济。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2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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