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等等,物权的启迪作用、杠杆作用、导航作用、管领作用、管束作用、普及作用和指示作用等等,都是普通物权的生动体现。是普通物权造就了大千世界,是大千世界繁荣了普通物权。
普通物权,最基本的是所有权和用益物权。除此之外,用益权(占用权)、单一使用权、享用权等多项式他物权,以及别名为收益租赁权、使用租赁权、借用权、农佃权、承包地使用权与流转权、先占特权、先取特权、特许物权、善意占有权、善意取得权、地役权、地上权、地表权、地下权和共有权,以及通行权、通风权、透光权、瞻光权、引水权、排水权、清洁权、管线铺设权和其他的便利权等数十项普通物权。
其中,各项物权上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依法设立制度信托物权或者普通信托物权,或者中介式物权。所有权,或可以分为专属所有权、专有所有权、专控所有权、一般所有权和制度信托所有权、普通信托所有权,以及其他的特种所有权。
用益物权,亦可以区分为专属的、专有的、专控的、一般的和制度信托的、普通信托的或者特种的用益物权。承包地使用权,也可以分为集体的承包地使用权和家庭的承包地使用权;承包地流转权,也可以分为互换权、转让权、返租倒包权、入股权,还有担保物权法中的抵押权等等。
所谓物权,系指权利人对于标的物大小不一的支配权、管领权、控制权、统治权与利用权、作用权,以及物上保护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以及自身的权利与他人的权利。通常是指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之类的财产权,但普通物权中并不是纯粹的财产权,财产权以外的非趋利性占有权、持有权、管有权、拥有权、享有权等,也属于普通物权的范畴。只有担保物权才是纯粹趋利性的财产权。
人的一生中,可以不与担保物权打交道,但必须与普通物权打交道。这是一种颠扑不破的客观真理,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中国物权法处心积虑地将物权划分为普通物权和担保物权两大系列,这在世界物权法中是个非常有益的创举,在条分缕析方面匠心独运,做到了精益求精的思想境界。
担保物权,是兼有物权和债权之双重性权利,特定为以金钱为兑付方式的财产权,担保物权人不以取得物的所有权以必要目的,而是以取得金钱所有权为必要目的,只是在经济人在经济活动中进行融资时偶尔与它打交道。
普通物权是以权利人对于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为权能的平民化、日常化、普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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