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人和第三人一同与债权人发生的担保物权关系。由第三人参与的担保物权关系,或者发生物保与人保相结合的担保物权关系,或者可发生反担保物权关系。
6.因为是建立在优先受偿权基础上的担保物权关系,故可称为优先受偿物权关系。
7、担保物权链接于、粘连于、并联于、服务于、同一于、同命运于担保债权关系,附加条件的“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故可称为同舟共济式双重命运的担保物权关系。
8.成也消灭担保物权,败也消灭担保物权。前者是理想的担保物权关系,后者是错误的或者被破坏的担保物权关系。
9.担保物权关系静如处子,动如脱兔,行使物权、实现物权、折价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债权债务以及消灭担保物权、解除担保法锁关系等,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故可称为连锁反应式担保物权关系。
10.各种担保物权关系的形成机制、运动规律和法律效力不尽相同,担保物权关系是等级森严的优先权关系。
对外关系上,担保物权关系次于制度物权关系而优于普通物权关系。
对内关系上,一是担保物权关系优先于反担保物权关系,反担保物权关系亦优先于普通物权关系;二是留置权关系优先于质权关系、抵押权关系,质权关系优先于抵押权关系;三是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担保物权关系,先登记的优先于后登记的担保物权关系,全部未登记的担保物权关系相当于按份共有的担保物权关系。
11.担保物权优于普通物权而低于制度物权,担保物权关系优于普通物权关系而低于制度物权关系,故称为中端或者中级担保物权关系。
12.担保物权无利不起早并无利不担保。抵押权关系、质权关系和留置权关系、反担保关系全部是利益关系,而且担保物权压倒一切普通物权和普通债权,故称为趋势性或者趋利性的担保物权关系。
13.担保物权关系以担保物权为手段,以金钱给付为目的,限制债权人径自取得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故称为金钱主义的担保物权关系。
担保物权关系不能虚假,不能闲置,担保物权人不能怠于行使物权,具有法定消灭的条件与时限,故称为时限性的担保物权关系。普通物权关系中,物权的保护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尤其是登记公示的物权是更加固定。
而担保物权会通过法定的或者约定的办法来消灭,包括登记公示的担保物权在内,担保物权存续时间短平快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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