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涵盖了一切物权主体和一切自然资源,涵盖了形形色色的物权关系,涵盖了许许多多的新概念与旧概念,而且有些概念能够萌芽、开枝散叶,麋集一个个的概念簇,蔚为大观,奇妙无比。
中国物权法物权概念化,亦即物权概念理性化、条理化或模式化,相当于数学公式和化学周期表,也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普法、学法、用法、执法以及修法过程中,要做到起点更高,脚步更稳,更有意义,更富有显著成效,物权概念化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通过物权概念化的运作,能够将林林总总和非常复杂的物权现象进行分别透析,方便人们掌握物权法原理与一般规律,即使是是背诵大量的物权法条款和其他大量相关的法律条文,也能够提纲挈领、举一反三,收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物权法是非常深奥的一类法律,中国物权法又是浓缩化的法律。普法教育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让大家都看得懂,能够娴熟地掌握物权法概念。某种意义上说,概念化运作就是题中应有之义。
以物为坐标,紧接着对于物的归属、物主的权利、物权关系,以及法律关系、法锁关系、信托关系、合同关系、排他关系、分配关系、对世关系、社会关系等进行连接,几何级地涌现出林林总总的海量的物权法概念。
以物权法概念为坐标,逐个逐个地正确理解各种各样的物权、物权等级、物权属相、物权性质、物权类型、物权关系,以及贯彻落实物权制度化、物权规范化、物权标准化,于是就形成了物权概念化。
物权概念化,是正确理解物权法具体内容、精神实质的一把金钥匙,能够把深奥异常而又相当简略的物权法条文一一释然,能够把数万字的物权法内容化为口诀指导实践,能够把巨大的物权关系或者微小的物权关系矛盾一并解决,能够增强学习物权法的兴趣和应用物权法的悟性,能够化整为零、化整为零、化繁为简、化腐朽为神奇、化干戈为玉帛。小到具体解决个体的微观物权问题,大到全盘优化整个物权社会的宏观调控、物权平衡问题,都可以通过物权概念化来一一解决。
物权概念化,既是人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发掘出来的,又是物权法自然规律的必然结果。诚然,宏观、当代物权法中的物权概念化,比微观、传统物权法中的物权概念化更胜一筹。
2、海量概念与进行概念化
中国物权法具有系统化、立体化、广谱化、模式化等性格特征,以及物权法本身固有深奥法律极其复杂性的种种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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