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物权法,从民事物权法到商事物权法,其中融合了部分的制度物权法、政策物权法和技术物权法,从主要是法定物权法到主要是意定物权法,从涉公法式物权法到不涉公法式物权法,从有形物式物权法到无形物式物权法,从积极物权法到消极物权法,从所有制关系的物权法到非所有制关系的物权法,从一般流通领域式物权法到限制流通领域、禁止流通领域式物权法,从最宏大型物权法到最微小型物权法等等,各种各样物权法类型的内容应有尽有。
笔者花了10年时间,潜心钻研了中国物权法草案和中国物权法成品的相关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这些品种的物权法:系统物权法,当代物权法,传统物权法,宏观物权法,微观物权法,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制度物权法,政策物权法,技术物权法,以及习惯物权法,道德物权法,自然物权法,逻辑物权法等等。有些物权法品种是单独发挥作用的,有些物权法品种是与其他物权法品种共同发挥作用的。任何法律也没有中国物权法这么深奥,所牵涉的法律关系与法理关系无比复杂。
中国物权法,内容上可以归纳为物权关系法。物权法条文中蕴涵着各种物权关系、法律关系、法锁关系、信托关系、合同关系、排他关系、分配关系、对世关系、社会关系以及政治关系等十大关系,都是围绕着物权关系法进行统筹兼顾的。物的归属、物权保护与物权关系的统筹安排,并不限于财产权、财产关系和财产保护方面,某些身份权、人格权及其保护方面和无形资产也赫然在列。运用系统工程原理与一般均衡原理来统筹兼顾全社会的物权关系,才是中国物权法之立法、普法、学法、用法、执法的基本原则的具体表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先生在谈到“物权的概念和物权法的基本内容”概括地说:物权,是对物的权利。这里所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和动产。物权是一种财产权,财产权是直接体现经济利益的权利,财产权主要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物权、债权和继承权。财产可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物权是对有形财产的权利。物权法是调整物权关系,或者说有形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规范债权的主要是合同法,规范继承权的主要是继承法。
物权法调整物权关系,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物归于谁,谁是物的主人;二是权利人对物享有哪些权利,他人负有怎样的义务;三是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的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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