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4。5%,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寿孝鹤、奚兰著《20世纪中国大事概观》第554页)。
另有统计资料显示,“一五”计划时期,到1957年底胜利完成,使我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本确定。在整个国民收入中,国营经济、合作经济和公私合营经济所占比重由1952年的21。3%上升到92。9%;建成了一大批重要工程,五年内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550亿元,新增固定资产460。5亿元,相当于1952年底全国拥有的固定资产总值的1。9倍。595个大中型工程建成投产,初步铺开我国工业布局的骨架;工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128。6%,五年合计钢产量1656万吨,等于旧中国从1900年到1948年49年间钢的总产量760万吨的218%,煤产量达到1。31亿吨,比1952年增长98%;产业结构发生新的变化,在工业总产值中,工业产值所占比重由1949年的30%提高到56。5%,重工业的比重由26。4%提高到48。4%。1957年粮食产量达到3901亿斤,棉花产量达到3280万担,都超额完成计划。
另外,苏联在军事领域总共给中国提供了30亿卢布的军火(当时约合60亿美元),这为中国的国防建设与和平建设事业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促进了中国国营兵工业的迅速发展。
三是,来源于实行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壮大全民所有制实力。
杨教授在《规则》中谈到“后在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中,通过赎买,实行国家资本主义,成立公私合营的所有权制度”,这个论述是在讲述“《物权法》之前的中国物权制度的发展”时说的这番话,意思是这些事件与中国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包括国营企业)的“建立”(创建)无关。
他的意思是,中国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包括国营企业)的“建立”(创建),唯一来源是“全民所有制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革命取得胜利之后,用革命的手段剥夺国民党政府及官僚资本家的财产,并把它收归全民所有而建立起来的。”逻辑上是以偏概全的,内容上是包含政治色彩的,有可能给人一种“政治剥夺”与“来路不正”的感觉。不管他是有意无意的,讲一下这样的经过不是不可以,问题在于,要把事情说清楚、将推理正确些才行嘛!
资料显示,到1956年底,全国农业合作社入社农户1。2亿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6。3%,手工业劳动者加入合作社的占9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9页 / 共2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