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至10%以下》,犹如一声晴天霹雳。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王振宇回答大河报记者的提问时答道:“我国行政诉讼有个特点就是原告的胜诉率即被告的败诉率低,10年前被告败诉率占30%左右,近年来下降到10%以下,有一些省份甚至只有2%。”
“现在我们已经感到这是一个问题。”他坦言,个中原因非常复杂:行政审判是一个“年轻”的审判,有法院自身的原因,也有老百姓“不会告”的原因,但最突出的,还是目前审判体制不配套、不适应。现行体制下,人民法院受制于地方。不仅行政审判、民事审判甚至刑事审判都受制于这种环境。
2016年1月18日新华网《上海市政府一年当200多回被告败诉率为零》,上海三中院的统计显示,2015年该院共受理行政案件610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有242件。而2014年全年,上海全市法院系统中,告市政府的案件仅为13件,案件数增长了18倍。对此,上海三中院院长吴偕林表示,这一现象说明,立案登记制的确立保护了百姓起诉政府的权利,市民对政府的起诉需求大量增加。
不过,记者了解到,根据上海三中院提供的数据,市政府的败诉率为零。对此,上海三中院行政庭庭长张文忠表示,“应该说,上海市政府的行政行为总体上是比较规范的。我们审理案件不看原被告,判决市政府是否败诉,是要看法律依据和事实的。”
上海三中院副院长璩富荣认为,作为跨行政区划法院,公正审判的责任重大。“不是说市政府没有败诉,其作出的行政行为就没有瑕疵。我们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通报会等形式,就司法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市政府进行沟通,在去年,我们还针对市级机关的行政行为瑕疵发出了两个司法建议给被告。但是,这些瑕疵尚不足以否定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老百姓们最纳闷的一件事情是:近30年来,民法、行政法、刑法等法律制定的越来越多,法律体系也越来越严密,专门用于限制政府行为的法律更多更好地颁布实施,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建设法治文明社会而共同努力,按理说民告官的胜诉率会有所提高,为什么反而越来越低了呢?
再者,近些年来地方出卖土地的价钱很多是天价,可谓财源滚滚而皆大欢喜,对于征地、拆迁的偿付能力大大加强。按理说,在这样大好情势下,争议的问题会越来越少,状告政府行政不作为的也会越来越少,与此同时行政法官们的裁判难度也会跟着下降。既然如此,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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