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一声讨喜的惨叫,“啊啊……不好了,救命啊,害死鸟了。”
接着就是讨喜的求饶声,“哇哇……仙姑姑饶命啊,仙姑姑饶命。我的鸟毛啊,你快住手啊。”
随着几片美丽的鸟毛飘落下来,再看讨喜,原本让人看着非常欢喜的,五颜六色头上的羽毛,眨眼间就成了秃头,并且点点血迹渗了出来,让人惨不忍睹!
李雪娘“啪”地一声关严了鸟笼,光着脚,双手掐腰,杏眼圆睁,瞪着讨喜恨恨地道,“怎么样?征服的滋味好受不?你的雄风还在不?
小样儿的,还跟老姐我唱征服?今儿个老姐我就让你征成个秃子服,看你还敢不敢跟我叫板?
死呆鸟,不识好歹,也不看看现在谁是你的主人?竟敢跟你主人我高唱征服?你是不怕死呢?还是活的腻歪了?
我告诉你,你从哪来给我滚回哪儿去,去跟那个死老道说一声,他要是再敢让你胡言乱语,我就扒光你全身的毛,不信你试试?”
再看讨喜,蜷缩在笼子的横木上,把还冒着血丝的脑袋所在翅膀下,不时地,怯怯地偷眼瞄了李雪娘几下,完全是一副听凭教训的模样,哪里还有刚才神采飞扬的嚣张样子?
“快,快回到榻上去,”程处嗣一看自己的小媳妇横眉立目凶狠模样,心里也是不由地一紧,怯意油然而生,忙小心翼翼地过来把李雪娘抱起来,陪笑道,“媳妇,你看看你,跟个鸟儿置什么气?小心气坏了身子。”
刚才讨喜尖声叫着,说什么“男人振兴雄风,就应该唱征服”,程处嗣虽然从没听过这句话,征服这词儿也是新鲜,但是他听懂了其中的意思,就是男人就改气势强大一些,尤其是对那些不驯服的女子,该强悍时就得强悍。
程处嗣心里明白,但是他还真没胆子跟自己的小媳妇唱征服啊!
小媳妇刚才的样子,简直……太彪悍了,气势强大啊!比起当年二娘裴氏狂追自己的老爹,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笼子里的那只鹦鹉,原本多漂亮多可爱,多有灵气啊?可是现在呢?在自己小媳妇的辣手摧鸟之下,成了一只秃鸟,那模样简直是令人不忍直视哟。
所以,程处嗣自知,这只被拔了毛的鹦鹉就是例子,自己是绝对不敢跟小媳妇唱征服!
很有自知之明的程小魔头,这回算是见识了什么是“唱征服”,更明白了,不是谁都可以征服的!
千军万马未必可怕,可是自己的小媳妇发起威来,那才叫做什么是“振兴雄风”,什么是“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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