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附近,他们也不傻,不会跑去大城市去撒野。
如果不是贝多噶狼牙死乞白赖要当唐森的客户,那他的第一单买卖应该在这帕布多。
“……就是在六天前呐,血狼兵团终于站稳了脚跟,和风暴狼展开了决战。就在我的店子的门口呐,你去外面看看,墙上的血都还没刷干净呢!那个该死的乌戈,终于被干掉了。那天他倒在我脚跟前,我还狠狠给了他一平底锅,把他脑袋都给拍扁了!谁让他以前总是在我的店里白吃白喝,只不过是风暴狼的一个小喽啰,哼!”
唐森正坐在一家小饭馆,手中的勺子拨弄着烤得有些糊了不知道是什么豆子的一种豆子,东扯西拉和小老板聊着。
怎么不去酒馆?酒馆那不是和打架斗殴麻烦事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的地方吗?自己可是爱好和平一贯秉持君子动口不动手的人……再说自己又不爱喝酒。
饭馆小老板矮矮胖胖,又高又大的酒糟红鼻子,从额头到脑门再到头顶锃亮反光,只有两边还有几缕头发再挣扎生存。
他说到平底锅的时候,还挥起胳膊比划了一下子,好像那小喽啰是被他干掉的一样。
你是红太狼啊?
不过说起来,这国家的人怎么这么喜欢狼,兵团取个名字都得带个狼?
“那听你这么说,血狼兵团很厉害?”
“那是啊!要说起来风暴狼也不弱呢,三个月前赶走了毒蛇兵团,他们四个魔武士一个都没有死掉!只不过这个新来的血狼更是厉害,他们也有四个魔武士,另外还有七八个武士,他们的头领莫雷诺还是个魔法师!”
……你这语气,要不要这么崇拜一个强盗头子的感觉?
走了风暴狼,你以为血狼是来成立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
不过魔法师,四个魔武士,七八个武士……这,这略……
略有些打不过啊!
“魔法师?这么厉害!那他们也是一个没死就赶跑了风暴狼?”
唐森“难以置信”地问道。
“那也不是。风暴狼毕竟在帕布多盘踞了大半年,除了四个魔武士头头,也有七八武士,再加上二三十个普通成员。血狼杀跑他们,也损失了不少人。据说死了两个魔武士,三四个武士呢!那些手下,我看也剩不到多少了。”
唐森嘟了下嘴扬了下眉毛,转头看了瓦伦丁阿克曼他们一眼。
几人也是抬起一下眼睛,然后又继续低头吃饭。
唐森轻轻敲着勺子想了一会,然后他忽然提高声音说道:
“哎呀,这头年,生意是越来越不好做啊。货物带少了带便宜了,跑一趟根本没的赚。这次我带些贵重的货物,一路又心惊胆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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