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儿,就这样,用手晃动一下酒杯,闻一闻里面的香味儿,然后,再慢慢地倒入嘴中,品尝着酸甜的葡萄酒,訫入心脾。
看着陈风的喝法,非常专业,尤其从侧面,看得加‘诱’人,一瞬间,朱丽叶居然痴了。
全世界,只有中国人最会吃东西,这满桌子的食物,其实,哪一样都勾不起陈风的食‘欲’来,就先从那牛排动手吧。
在后世,吃西餐,都是刀叉齐用,而这个历史,并不悠久。
陈风知道,从现在开始,向前推一百年,所有的欧洲人,在吃东西时还和野人一样,是用手指头。而且,还用手指头的多寡来区分身份,平民是五指齐下,有教养的贵族只用三个手指,名指和小指是不能沾到食物的。
而叉子,这种欧洲人的进食工具,是在一百年前,英格兰的坎特伯爵大主教开始一力推广,然后流传出来的。不过,这叉子的流行,是另外一个含义:贵族们并不喜欢用叉子进餐,但却常常把叉子拿在手里。当作决斗的武器。叉子的多少,代表着个人的身份,像爱德华一世就有7把用金、银打造成的叉子。
现在,爱德华公爵的手里,就捏着一把叉子,而陈风的面前,也摆放着一把。
看着这叉子,陈风笑了小,从自己的身边,拿出了一把‘蒙’古小刀来。
左手用叉子叉住牛排,右手用小刀切下一块儿来,然后,用叉子叉着牛排,优雅地塞到了嘴里。
牛排有七成熟,像这样茹‘毛’饮血的国家来说,能烧到七成熟,简直就是个奇迹。
陈风嚼了一块儿又一块儿,他的动作,让所有的人都惊呆了,陈风的做法,很随意,又仿佛是很自然的一样。
朱丽叶是大吃一惊,生怕王爷搞出什么笑话来,而现在,王爷吃得如此得体,简直比那些贵族还优雅。
“真没想到,王爷吃这牛排,真是太有派头了。”朱丽叶说道。
“大明朝的王爷,果然与众不同!”爱德华也说道。
“怎么,你试试吗?”陈风说道。
听到朱丽叶翻译过的话,爱德华点点头。
谁知,下一刻,他的眼睛就睁大了,只见陈风手一扬,那‘蒙’古小刀,就飞了过来,直指爱德华公爵。
爱德华公爵立刻一扭头,就要向旁边跑,他的动作,还是太慢了,接着就听到了“啪”的一声,那小刀落到了他的盘子侧面,居然扎了进去,这可是结实的大理石做成的桌面!
顿时,爱德华公爵加骇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