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过去了。」
「嗯。」
秦力延点点头。
作为税务机关,他们并没有逮捕权限。而是要先抓人进拘留所,接着才能去走
审问程序,最後拿着掌握的犯罪事实交给法院来裁定量刑。
李木掉头就走,一边走一边拨通了最近热恋期天天划水的隋宽电话:
「喂,胖子,赶紧起来,朱哥今天要抓人!」
「啥!?」
隋胖子本来还迷糊的动静立刻恢复了清醒,接着说道:
「马上,在哪?」
「朱哥那!速度快点!」
「好,挂了!」
电话挂断,李木赶紧开着桑塔纳窜了出去。
一路来到了分局的经侦处後,就瞧见了坐在办公室里正打电话的朱凌军。
看到李木来了,这大哥也不见外,而是抓起了自己办公桌上的红塔山,丢给了李木。
李木抽出了一只後,就坐到了沙发上。
就听朱凌军说道:
「……那就通知一下吧,也让她有个心理准备。顺带把看守所需要的东西都跟她说,让她准备好。其他的多余话一概不要说,无论她问什麽,明白麽?……好,就这样吧。」
电话挂断,都不用李木问,朱凌军便主动说道:
「下午,咱们去抓人。刚才是那边的同事,这边还在等签字,等签完字,中午吃完饭吧,咱们就直接去现场。」
李木一愣:
「不立即抓捕?」
「没必要,人就在玫瑰园。这段时间我们的人一直在跟着她。她也知道跑不掉,也没跑。天天就等着这一天呢,不过她对我那些同事倒挺好的,我就还她个人情,给她个提前准备的时间。看守所那边的条件可比别墅差远了。」
李木心说执法还挺人性化。
但……咋说呢,这段时间的刘小庆确实也挺安静的。
这也是朱凌军所说的「最终阶段」。
知道跑不掉了,人虽然没进去,但心已经进去了。而进去之後,精神会自动说服自我,坦然的接受这一个过程。
说穿了,就是和自己「和解」了。
并且,他也经常能听换班的那些同事夸刘小庆,说什麽大明星一点架子都没有,大家会一起散步,还一起打羽毛球,还会买水给他们……
当然了,说归说,记得你的好归记得,但该抓的肯定不能含糊。
这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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