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想这样也好,安安静静享受四年的大学生活,再谈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挺好!
转念又想到刚才主持人说到了“原创”歌曲几个字,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唱过三首歌了,可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还没注册呢!
很遗憾,这个世界与上一世无比相似,还是那个抄袭、盗版和翻唱歌曲横扫市场的年代。
毕竟上一世在这个行业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他对著作权有着很深的了解。
外行人都以为必须注册后才拥有著作权,其实这是被误导了。
著作权从作品创作完成后就产生了,它是天然属性,是创作人在创作作品后自然拥有的权利。
而所谓的“注册”,只是给作品买了个保险,就像我们个人买商业保险一样,买不买,你都活着!
如果没注册遇到了纠纷,这事很容易解决。
只要原创人拿出有日期的原稿、录音、录像、发表过的文章,又或者请公开演唱时的观众做证人等等,都是有效的呈堂证供。
没有哪个歌手会冒着身败名裂的风险,去抢注别人的歌曲,毕竟原创公开演唱在先,而剽窃注册在后,从时间线上来说,只要有一点儿证据,对方都必输无疑!
歌曲官司不少,但都是歌手与签约公司之间关于歌曲权利归属的纠纷,极少有歌曲被剽窃注册的官司。
上一世,一直到2006年国家才出重拳治理盗版问题,全国很多KTV都在大量下架没有授权的原创歌曲。
而互联网的音乐盗版到了2015年才开始整治,就是从那时开始,互联网的免费时代才终结,上网听歌才开始需要花钱。
不过这些也都是针对歌曲被商业盗用牟利,而不是原创被盗。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著作权注册是什么流程,但不管怎样,还是要先把那三首歌曲写下来,并且写上创作日期留存,这样就有了一个保障。
以后还是要把著作权注册了,花两个糟钱儿就当买个保险了,这样以后真出现什么纠纷的话,自己既能拿出原始稿件还有著作权证书,就不用去找演唱当天的观众做证人了。
虽说现在互联网还不发达,自己又身处小城市,但还是买个心安才好。
转念又想,有人抢注也不错,整好了就是一笔钱入账,哈哈!
...
“不行!”武小洲打断了林浩的沉思,他靠在沙发上就耍了赖,“去我家吧!我家楼层高,有过堂风,你还能玩电脑,你家太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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