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找父亲的照片的。他是来找一个名字。
那份翻案档案里提到,当年写举报信诬告陈远山的人,是一个叫“蒋明”的线人。蒋明曾因盗窃被陈远山亲手抓获,判了五年,出狱之后做了线人。但档案里没有蒋明的照片,没有他的身份证号,没有他的住址,甚至连他的指纹记录都不翼而飞。这个人,像是从所有的记录里被人刻意抹掉了。
陈默一页一页地翻着卷宗。审讯笔录、证人证言、银行转账记录——每一份文件他都看过无数遍,有些段落几乎能背下来。但他还是翻得很仔细,因为他知道,这些文件里一定藏着他上次漏掉的东西。在缉毒队的时候他的师傅教过他:重要的不是看那些写得密密麻麻的地方,而是看那些被刻意留白的地方。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永远在空白处。
翻到第七十三页的时候,他的手停住了。
那是一份线人费的发放记录表。表格上列着二十几个线人的代号、发放金额、经手人签字。在表格的最底部,有一行被黑色记号笔涂掉了一半的字。涂改得很粗糙,像是仓促之间随手画上去的,记号笔的墨迹已经有些发灰,透出底下被覆盖的蓝色钢笔字。陈默把那份表格抽出来,拿到走廊的灯光底下,侧着光看。被涂掉的那行字,依稀可辨——“蒋明,线人费,叁佰元整”。经手人签字那一栏,只露出了半个字:一个“赵”字的走之底。
赵秉章。
陈默的父亲当年能破那么多案子,靠的就是线人。陈远山在支队里有一本自己的线人名册,从不交给档案室,每次都亲自保管。那本名册在他出事之后就失踪了。局里的说法是“陈远山销毁了证据”,但陈默从来不信——他父亲是一个连报销单都要对三遍的人,不可能把那么重要的东西随手扔进碎纸机。只有一种可能:有人拿走了它。
他掏出手机,把那份表格拍了照。又翻到下一页,再下一页。翻到第八十页的时候,他的手忽然停住了。
那是一份事故报告。
报告的抬头是“关于刑侦支队枪械库弹药盘亏情况的说明”。日期是1994年7月18日。这个日期陈默记得——他父亲被立案调查,是1994年8月3日。前后只差了半个月。报告的内容很简单:枪械库在季度盘点时发现,一支*****的弹药编号与登记不符。报告最后的调查结论是“库管员工作疏忽,弹药登记有误,已责令整改”。报告下方有三个签名:库管员周德海,刑侦支队副支队长赵秉章,还有一个——支队长陈远山。
陈默盯着父亲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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