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一月,比往年暖和。
但比天气更暖的,是街头巷尾那股热乎气。
从十月中旬严松林的文章见报算起,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全国上下自发募集的物资,多到仓库装不下了。
最开始是长安等几个大城市在搞,后来连南麓府、缅疆等落后地区都跟上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当地的百姓想捐,还是当地的父母官是为了迎合上面。
最开始是捐钱,后来有人觉得钱不够直接。
大米、棉衣、药品、白糖、火柴、肥皂,一袋一袋地往街道办的临时仓库里送。
有个少数民族的老太太把自己攒了两个月的鸡蛋全拿出来了,颤颤巍巍地走到办事处说道:
“我不认识他们,但饿肚子我懂。”
到十一月底,民政部下面临时挂靠的那个“民间赈灾互助会”实在管不过来了。
李佑林批了一个条子:正式成立南华民间慈善基金会,归民政部管辖,银监会、廉政公署、财政部三方共管。
基金会成立的同时,配套的管理条例也出来了,印成单页,贴满了各个坊区的公告栏。
“基金会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投资、理财、借贷活动。
募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百分之百用于物资采购和运输,并定期公示账目。
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以基金会名义收取管理费、佣金、抽成。”
“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由民政部财政拨付,不得从善款中列支。”
“每批物资的采购清单、采购价格、运输路线、接收签收凭证,必须在物资发出后三十天内公示。”
这几条主主要条例,直接堵死了所有能从账上走钱的口子。
有人私下说这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但也有人说:“防君子也防小人。制度堵住漏洞,比事后追责管用。”
条例贴出去的第二天,《南华日报》发了第二篇报道,标题是《别让善意变成生意》。
报道里列了一组数据:过去一个月,全国共查处利用赈灾名义敛财的案件六十七起,涉案金额三千四百余万元,抓获涉案人员三百余人。
这些案子有真有假。
有的是地方上的骗子假借“代购物资”的名义收钱跑路;
有的是小团伙打着“对接香江渠道”的旗号私吞捐款;
还有几个案子背后有背景,查出来是印尼和苏国派驻南华的特务在借机制造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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