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相框——是我上次在他茶几上见过的那个猫形毛线挂饰。歪耳朵的那只。他把它从后视镜上换下来,放在办公桌上。
唯一不属于“律所合伙人”这个身份的物品。
他把律师证、授权委托书、调查取证申请书依次平铺在桌上,每一份都盖着红章。
“进宏远大楼之后,你不用说太多话。但如果有人问你的身份——”
“我是江卫国的女儿。”
他点点头,把文件放进公文包,扣上搭扣。“也是我的当事人。两个同时成立。”
我沉默了一拍。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看我,手上还在整理案卷,好像只是在补充一份文件的备注栏。但“也是”这个词被他咬得很轻,轻到像不小心说出口的真话。
宏远总部大楼在江城市中心,玻璃幕墙反射着午后的阳光。物业处不在主楼。副楼三层,没有电梯,外墙是旧式的白色瓷砖,和主楼的玻璃幕墙隔了半个停车场。沈渡推开副楼玻璃门,一股混着打印纸和旧档案气味的空气扑面而来。
物业经理坐在办公室后面,四十多岁,衬衫扣子紧绷绷的。他看到律师证的瞬间表情从冷漠变成了戒备,又变回了公事公办。
“我们要调取三年前一份访客登记表的复印件。”沈渡把调查取证申请书放在桌上,“江卫国案再审的关联证据。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律师有权向有关单位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物业经理低头看了一眼申请书,又看了一眼沈渡胸口的律师证。“我需要先跟集团法务部确认一下。”
他站起来,拿起桌上的座机话筒。然后他说要先去查法务部最新的审批流程,脚步匆匆地出了办公室,拐进了走廊另一侧的楼梯间。
门没关严。他没有拨座机——座机还搁在桌上,听筒歪在一边。他掏出手机,背对着走廊。屏幕亮起来,手指在通讯录上停了两秒,然后迅速锁屏,把手机塞回裤兜。一个清洁工推着车经过楼梯间门口,他侧身让了一下,再掏出来的就只有手帕了。
他回来的时候表情和出去之前一样公事公办。
“存档室在走廊尽头。管理员会开门。你们自己翻,别弄乱就行。”
他最终没有拨那个电话。不是因为良心发现——是因为沈渡提交的申请书上盖着省高级法院再审案件的公章。他在自保和讨好周总之间,暂时选了自保。但那个未拨出的号码悬在这一页的空白处,迟早会被按响。
存档室很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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