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摊老板把扩音器换成了循环模式,身后那扇玻璃门上贴着的值班表被阳光照得反光。我走在沈渡旁边,走过水果摊、旧自行车和阳光在灰尘里画出的斜线格子,然后开口。
“他眼镜歪了。”
“你在数他眼镜歪了几度。他在看你。”语气平淡,像陈述庭审事实,“他认出你之后一直在看你的脸。不是因为你像当事人——是因为你长得像你爸。他在确认他当初没能辩护的那个人,后继有人。”
当天晚上,沈渡把老陈交出的资料逐份整理、编号、复印。原件锁进保险柜,和冯正清的自述状、刘主任的值班日志、许茂才的证词录音带放在同一层。然后他从公文包里拿出那份被我标注过的法务部意见书副本,翻到最后一页,在空白处补了一行字。
“补充证据清单已提交。证据编号017至020:庭审原始录音及文字比对表,共三份光盘、一份纸质文件。证据来源:原代理律师陈远志。”
他在落款处签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把笔递给我。我在他名字旁边签了“江暖暖”。两个名字并排落在意见书最后一页的空白处,和第一章在婚前协议末尾的签名、第十二章在再审申请书申请人栏的落款一模一样——每一次签字都让他们的名字往同一个方向多移一行。
同一天晚上,宏远总裁办公室。
助理把两份文件放在办公桌上。第一份是江薇提交的合同撤销申请复印件,签名栏里她的笔迹和之前供货合同上她父亲被胁迫按下的指印截然不同。第二份是沈渡提交的补充证据清单——最后一项:庭审原始录音及文字比对表,证据来源陈远志。
助理退出之后,周彦川没有看那份补充证据清单。他把合同撤销申请翻到签名栏,盯着江薇的签名看了很久。然后拿起手机发了条消息。
“你签了。”
江薇没有回复。消息悬在对话框里。但这次不是因为她害怕——是因为她已经用签名回答过所有问题了。对话框安静了很久,最后显示“对方已读”。她看到了,他没有收到回复。和上一张供货合同不同,这份撤销申请不需要任何人按指印。
周彦川把手机反面朝上放在办公桌上。按了内线叫助理进来。
“请法务部把陈远志当年被吊销执照的完整卷宗调出来。我要看他的执业纪律处分决定书。”
助理应声退出去。窗外江城的夜景安静而绵密,办公室里没有开顶灯,只有桌边那盏老式的台灯把周彦川的手和那份撤销申请框在同一个光圈里。那张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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