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刚刚咱们说了,这知青走的时候,可是连离婚证都没办,他以为五百公里的距离,走了没人知道他结过婚,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这小文特意等了五年,才去了这个小赵所在的县城,多方打听,知道他现在已经结婚了,立马抱着孩子,拿着自己的结婚证,报了公安。
怕公安上欺负她外地人,她还去了当地的妇联,在多方协助之下,小赵被判刑一年零六个月,补偿小文七百二十块钱!”
台下刚刚听得生气的大娘婶子们,顿时鼓掌说好。
姜喜珠看氛围正好,赶紧夹带私货。
“其实关于这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和咱们《婚姻法》第一条正好是相对应的。
小文是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成功案例,至于不成功的,不用我说,大家生活中应该都见到过很多。
除了常见的知青下乡会遇到的重婚情况,今天在门口领的宣传画册里,则重点讲述了纳妾造成的重婚。
第一部分的枣花姑娘,在1951年,被家里卖给村里的五十多岁的杀猪户。
杀猪户原本是有媳妇的,但生不出儿子,于是屠户买了枣花,枣花又没有生出儿子,后来她被屠户再次发卖,她不甘受辱上吊自杀。
第二部分讲述的是刘老太,曾为丈夫妾室。
在《婚姻法》实施后,主动联系了街道,想要解除和丈夫的关系。
最后在街道,妇联,公安,三个部门的联合执法下,刘老太不仅成功拿回自己曾经的卖身契。
还在妇联的帮助下,以五十岁的高龄改嫁邻村,并成为公社妇联的一员。
这两个故事其中的细节,和涉及的法律知识,以及需要去那些部门进行求助,都在今天的宣传册里,大家回去可以在找防晒美容谜底的时候,顺便了解一下。”
“.....”
十分钟,宣传完自己的宣传册,剩余的时间姜喜珠则设定了答疑解惑的互动流程。
比如。
“生不出来儿子,丈夫要跟我闹离婚,我丈夫是不是违法的?”
“我丈夫因为我做饭放油太多,对我动手,你们能不能给他判刑。”
“.....”
回答问题的流程,则是刘姐为主,姜喜珠为辅。
论对各种问题的调解,法条的了解,赵姐还是更胜一筹。
妇联宣讲会结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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