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我又回到了生我养我的故乡。
当然,还是觉得周围的一切,与过去一样的亲切。
很奇怪的是,我并没有觉得大山里有多么的蛮荒,多么的艰辛,而大城市又有多么的繁荣和多么的舒适。
不过,这次回家,我总觉得自己的家里,一些什么地方倒是有点陌生感了。
给我第一奇怪的印象是,爸爸妈妈都穿得很破旧,妈妈衣服的下沿和袖口都破了,特别是爸爸的一双鞋,淡淡的灰色,说是皮鞋,应该更像是套鞋。我问他,你的那双皮鞋呢?他告诉我,舍不得穿,在柜子里。那么,解放鞋呢?他笑笑,没有回答就走开了。
回家的第一顿饭,妈妈在我碗里夹了几块红烧肉,还有一个一起煮的蛋。这是我们的家乡菜。江西人喜欢把菜做得又辣又咸,而上海人喜欢鲜的,甜的。我好久都没有吃过那熟悉的味道了,此刻真就是狼吞虎咽,一会儿全吞下了肚。
两个弟弟瞪着我,虽然馋,就是不伸筷子。
妈妈等我吃饱了,才告诉我,大弟弟也插队去了江西。没有要求到我那儿去,是怕互相影响。但是,他下乡一个月就开始脱发,只好回来看病,所以家里十分困难。弟弟看病需要钱,加上他的户口已经迁去了江西,粮油等都没有票,家里一应吃喝日用就都需要买黑市的了。他插队后,紧接着生病回来,这件事无疑把家里拖入了困境。
我听了,心里一阵难受,不知道说什么好,摸向自己的口袋,我教书三个月,坪陂队允许我支取了二十块钱,说好在年终分红的钱里扣除。我买了火车票后,只剩几块了。可没等我拿出来,就给妈妈按住了,说,“你自己留着吧,我只是告诉你一声,要节约用。”
我突然想起了书,赶快去打开我藏书的抽屉,只瞄一眼我就蒙了,里面是一抽屉杂七杂八的零件。
我着急地问:“我的书呢?”
大弟弟赶快回答我,还带点得意:“你的抽屉归我了,现在我装了矿石收音机的零件了。”
“那我的书呢?”他却满不在乎地说他卖了,才换了这些电子组装件。
天哪,我简直要发疯了,发狂似地咆哮起来:“还我的书,还我的书!”接着眼泪就像决堤之水喷涌而出......
我歇斯底里的一场大哭吓坏了大家,爸妈劝也没有用。……你们把我的“命根子”拔了,我一下子觉得活着都没有意义了……我的这些书是伴随着我长大的呀,《白雪公主》,《伊索寓言》,《征服细菌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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