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太大了呀!
有预谋的策划,团伙的进行犯罪,说不定还能牵出别的案子呢。
啧啧啧,得抓紧时间去办案。
于是,这边的两个问话干警跟景霄打过招呼,马上回到东口袋胡同,跟在小院附近调查的两组人员进行汇合。
在小院调查的人员已经给内院、门锁、围墙上留下的痕迹全部都拍了照,就算照片还没有冲洗出来,但是公安干警利用景霄提供的荧光剂这条重要线索,马上开始进行了复查和追踪。
果然的,他们发现,在小院的窗下、门口、门把手上、围墙上等等,都有着荧光剂的残留,再仔细查查,路上都有这样的脚印!
所以,就算不从景霄提供的嫌疑人线索找,光找脚印都能发现一个真相——这人走到东口袋胡同外头之后,是骑了一辆自行车走的。
本来吧,骑自行车走了就找不到了,但是很奇怪,这自行车好像突然坏了。
公安干警在十米远的地方,发现了自行车链条,又在附近的墙上,发现了自行车主人的指纹。
再找下去,这人的脚印和自行车的轮子一起,一步一步的显示着所走的方向。
好家伙,这个贼,几乎是把公安干警带回了家。
案子两天就破了。
当景家的人正全部坐在客厅,讨论着到底是谁偷了钱的时间,警察就上门来宣布,贼抓住了,叫做葛壮。
葛壮已经对这件事供认不讳,且详细的说出了事情的始末。
葛壮供诉说,事情是这样的:
当时是苏婷忽然找到他,向他提供信息,说向清欢和景霄手里有一大笔钱,藏到没有人守卫的东口袋胡同了,他们还时常不在家,正好便于偷窃。
葛壮就问苏婷,你怎么不自己去偷?
苏婷说,因为她自己身体不好,脚又伤着,自我判断靠她自己一个人偷不到,葛壮虽然跟她离了婚,但对于向清欢和景霄,葛壮应该是和她同仇敌忾的,且大家都很需要钱,她就找葛壮合作一把了。
苏婷告诉葛壮,她已到东口袋胡同的房子里实地考察了一番,认为钱一定藏在卧室了,因为卧室门上的锁大得不得了,要不是藏了钱,犯不着上这么大的锁。
而且苏婷说,从她嫂子那里得知,向清欢在近期就要租店铺花掉这笔钱,所以唯一的作案时间就是这两天,必须尽快行动。
葛壮一开始是不敢的。
他在内心里有点怕景霄。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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