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看着那扇紧闭的房门,最终也只能化作一抹苦笑。
瞧瞧。
这就是他这个“摄蜀王事”的威风。
连两个民间的老绣娘心里都跟明镜似的,知道他这位殿下觉得衣裳合不合身根本就不重要,只要前院的那些荆襄爷们觉得这身过得去,那就足够了。
“殿下...”
一道轻柔温和的声音,从屏风后头响了起来。
李煊宸转过头去,便看见一身月白锦衫的云秀,正端着一盏热气腾腾的参茶走过来,放在一旁桌上后,便仰起脸看着他。
他伸出手指,自然地替李煊宸把那道勒得太紧的衣领悄悄往外松了松,好让他喘气能顺畅些;接着又低头,替他仔细抚平了蟒袍胸前的褶皱。
做完这一切,他才退后半步,仔仔细细地端详着眼前的李煊宸。
那张比女子更美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真心实意的欢喜,以及些许疼惜与担忧:
“殿下穿上这身衣裳,真好看...比从前在成都王府里穿那些锦衣华服的时候,还要威风,还要好看。”
李煊宸鼻子一酸,眼泪都差点落下来,却只能牵起她的手强忍住。
真傻啊...这哪里有什么威风好看的,他之所以能穿上这衣服,云秀之所以能养好病。
全都是因为那个傍晚。
在白帝城高耸入云的城头上,那个一袭白衣胜雪、背对着他俯瞰滚滚长江的年轻诸侯,问他想不想当蜀王。
这句话李煊宸听过两次,一次是在那个已经死去的青衣女子嘴里,最终化作了祸乱蜀地的引子;而这一次,李煊宸本该因为之前教训断然拒绝的,但他也听懂了这句问话背后真正的意思--
那根本就不是一句征询他意愿的问话。
更像是一次决定了他和云秀生死的试探,也是一场摆在明面上的交易。
只要他乖乖点头,认下这个“蜀王”的名头,按着之前荆襄《伐蜀檄文》里的说法去为大军摇旗呐喊,那么他李煊宸就还能体体面面地活着,云秀也还能平平安安地留在这座院子里陪在他身边;
可若是那天在城头上,他敢硬起骨头,为了所谓李氏皇族的体面和骨气说半个“不”字,那么根本不需要等到第二天太阳升起,他和云秀就会变成两具沉入瞿塘峡江底喂鱼的无名尸首!
毕竟,他自认为荆襄要在他身上做的文章已经做完了。
对于那位连白帝城与剑门关都能谈笑间踏平的荆州牧而言,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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