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出来的声音很涩,轨道大概很多年没上油了。里面是一排排牛皮纸档案袋,竖着插放,袋口朝上。每个袋子上都写着名字和日期。名字是毛笔写的,小楷,工工整整。
他抽出一个袋子,放在旁边的长桌上。
谭伯年。1985年11月。
楼明之打开袋子。里面是一沓纸张,有的已经脆得边角一碰就碎。最上面是一份询问笔录,记录人是当时的镇江刑侦支队一名叫“赵仲元”的侦查员。被询问人:谭伯年,男,53岁,青云镇旧时轩古董店店主。询问事由:青云镇青霜门特大杀人案线索核查。
“青霜门覆灭是1985年10月的事。”谢依兰说,“这份笔录是11月做的。”
楼明之翻开笔录。赵仲元的字写得很好,蝇头小楷,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问:你和青霜门是什么关系。答:生意往来。青霜门的人偶尔来我店里卖些老物件。问:卖过什么。答:玉器居多。也有铜钱、瓷器。问:最后一次见到青霜门的人是什么时候。答:10月14日。那天下午,门主夫妇一起来了,拿了一块古玉让我鉴定。我问他们玉的来路,他们不说。我鉴定完告诉他们,这是汉代的和田玉,值钱。他们听了没说话,拿着玉走了。问:之后呢。答:第二天就听说青霜门出事了。
“他撒谎。”楼明之说。
谢依兰看着他。
“10月14日下午鉴定古玉,第二天青霜门覆灭。这两件事隔得太近了。如果谭伯年真的只是一个古董商,他会害怕,会主动向警方提供更多细节,会反复强调自己跟案件无关。但你看他这份笔录——每一句回答都刚好卡在问题的边缘。不多说一个字。这不是清白的人的反应。这是事先排练过的反应。”
他把笔录翻到最后一页。签名栏里,谭伯年签了自己的名字。字迹很稳,稳得不正常。一个刚被卷入特大杀人案的普通商人,在笔录上签名的时候手应该是抖的。但谭伯年的签名,笔画起落干净利落,连最后那一竖都是直的。
“他的古董店在青云镇开了多久?”
姜副处长从抽屉里又拿出一份材料。是一张1983年的工商登记表,上面贴着谭伯年的照片。照片里的谭伯年四十出头,头发乌黑,眼神很定。不是那种温和的定,是那种把什么东西藏得很深、连自己都快忘了藏在哪里的定。
“工商登记显示,他的店是1980年开的。但青云镇的老人说,谭伯年1978年就出现在镇上了。那两年他没有开店,住在镇西一间租来的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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