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他在大兴城里走一圈,我要让全城的人都知道,杨素的儿子,杨玄感,做到了我杨素也没做成功的事!”
杨玄感在飞,这种感觉他很久没有了,黑云果然没有让他失望,到了大兴城外的旷野中,就象回到了马儿的故乡。
它低着头,可劲地跑,虽然有辔头和缰绳,但杨玄感决定要好好对待自己的马,不是作为胯下的坐骑,而是一个相伴一生的朋友。
他紧紧地贴在黑云的背上,轻轻地抚着黑云的脖子,黑云的鬃毛迎风飘逸,拂在他的脸上。
这无边的原野,就是黑云最喜欢的地方,在这里它可以尽情地奔驰,不用被拴在狭小的空间里成天对着那可怕的影子。
杨玄感在想,这种风驰电掣的感觉,也许开着兰博基尼也不过如此吧。
也不知跑了多久,可能是跑累了,黑云渐渐不再飞驰,开始缓缓地走了起来。马背上杨玄感的思路也随之放缓,刚才的那一阵飞驰,黑云固然是撒丫子狂奔,一舒多日被圈养的郁闷,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要放飞心情?
自从他穿越进这个世界以来,每天都象是在做梦,想要大喊大叫,但在家里却根本不敢做这事。现在放眼四周只有他一人,他可以放声大叫,放声大笑,放声大哭,一舒胸臆。
杨玄感知道自己来的那个时代恐怕是永远回不去了,自己的家人也不知道现在会难过成什么样子,但更重要的是,现在自己得以杨玄感的身份活着,多难也得活着,再苦也得活着,因为这回要是再死,估计也不会再有穿越这种好事了,会死很久的。
杨玄感整理了一下思路,当下是隋朝开皇十五年,自己前几天看过史书,得益于自己的语文一向不错,居然能看懂文言文,这年头没人认上帝,也没人知道啥叫公元,只有自己来。
一套《三国志》、《晋书》、《北史》、《南史》看完,他终于算出现在应该是公元595年的十月,耗了一整天的时间终于得出了这个数字,他的成就感无以复加,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高考实在是很有必要,起码能逼着你学好语文和数学。
那天杨素来探病时发现他病中还在读书,居然露出了笑容,夸奖他终于肯安心读书了。记忆中看到杨素笑的次数好象不超过三次,一次是他灭陈回来那次,一次是他第一次看到自己能骑马,而这是第三次。
这个时代的人普遍爱读书,就象穿越前的时代里学生们普遍爱打游戏一样,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被天下人实践着。
六年前隋灭了南陈,天下一统,北方的突厥却一直是帝国的心腹之患,尽管现在他们已经分裂成了东西两部,东突厥却仍然时不时地骚扰帝国的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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