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过去了。
公园里面的樱花,再一次盛开。风吹过的时候,又一次下起了阵阵花雨。春风送暖,转眼又是一年。身侧,樱红纷飞,回思过往,她的身影,依旧清晰。
记得去年,在那个樱花烂漫的季节,我邂逅了你。
这回,千寻打开了信:
“敬启,千寻。”
“明明刚刚还在一起,现在却给你写信,总感觉怪怪的。你是个很混蛋的家伙,废材,木鱼脑袋,笨蛋。”
千寻读着信,缓缓的走在盛开道路两旁的樱花树下。随风飘落的花瓣纷纷洒下,千寻的头上也落了不少。
“其实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不是那天在公园里面,而是在十年前我才五六岁那会儿。那天的音乐会,有一个笨笨的孩子走上台,因为撞到了椅子而引得全场哄笑。当他面对着比自己还要庞大许多倍的钢琴,弹奏出第一个音节的时候,他便成为了我憧憬的人。”
“他的音色犹如二十四色的调色板一样缤纷多彩,旋律好像翩翩飞舞的蝴蝶一样,温暖的音色让我向往。当他的演奏结束以后,我身旁的另一个孩子突然哭起来,吓了我一跳。于是,我开始决定要学习小提琴,希望有一天可以和他并肩站在舞台上面。幸运的是,我做到了。”
“后来,你放弃了钢琴,明明你都影响了别人的人生。果然是个可恶的家伙。”
“呆瓜,沐浴脑子,混蛋。记得我们初遇在医院的那天吗?当时我说来不及穿上校服,其实是因为我的身体情况不允许我太久离开医院,那天只是才从医院出来,所以没有穿校服。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没有多少时间了。”
“当知道和你在同一所高中的时候,我简直要欢呼雀跃了,因为可以离你更进一些。可是要怎么样,才能和你说上话呢?我犹豫着要不要直接搭讪,但是到头来我所作的一切不过是远远看着你和曼天馨,宁易川的背影。你们的关系是那么好,好到让我羡慕。”
“好到,几乎都没有我介入的空间了。”
红路灯忽然响起,千寻猛地停止了脚步。抬头一看,恍惚远处一个穿着白裙的少女在向更远的地方奔跑,她一头墨色的长发在裙摆之间扫动。
千寻呆呆的看着那跑远的背影。
“于是,我决定了要开始奔跑。我不要把遗憾带进坟墓里面,我开始随心所欲的生活,开始无拘无束的拉着小提琴,按我的想法去演奏。既然你离我那么远,那我就自己朝你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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