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从跑腿,这买卖简直太划算了。
他当即躬身行礼,语气郑重:
“罗宾愿为先生效犬马之劳,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孺子可教。”
太一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口道:“既然如此,你的人劫,那便散了吧。”
话音落下的瞬间,罗宾只觉得浑身一轻。
此前压在心头、沉甸甸几乎喘不过气的危机感,如同冰雪遇骄阳般消融得干干净净。
心里一片清明,周身妖气运转顺畅无比。
就这么一句话?
罗宾怔怔地站在原地,心底掀起惊涛骇浪。
言出法随!
一句话便消弭了他的人劫了,这等手段,怕是传说中的天人也不过如此!
他原本只当太一是位精通术数的高人,此刻才明白,自己怕是撞上了真正的大人物。
他压下翻腾的心绪,态度愈发恭敬,垂首低眉:“老奴多谢主上……”
“不必如此。” 太一抬手打断了他,“叫我先生就行。先找家酒店落脚,有些事我要问你。”
罗宾心里掠过一丝失望。
他本想顺势认主,彻底抱住这条粗大腿,如今看来,这位先生暂时还没完全收下他的意思。
但他也不气馁。
活了百年的老怪物,最懂审时度势。
能遇上这等人物,本身就是天大的机缘。
只要好好表现,尽心办事,迟早能真正入了对方的眼。
“是,先生。” 他恭恭敬敬地应下,侧身引路,“往前过两条街,豉油街上有家仕德福酒店,是这一带最好的酒店。”
太一微微颔首,示意他带路。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小巷,汇入旺角夜晚的人流里。
街道两旁霓虹闪烁,招牌林立,卖牛杂的吆喝声、汽车的鸣笛声、路人的谈笑声交织在一起,烟火气十足。
罗宾走在前面半步,腰微微躬着,手里还攥着那把黑伞,时不时回头留意太一的神色,活脱脱一副随从模样。
转过街角,一阵鱼蛋的香气飘了过来。
太一脚步一顿,目光落在路边一辆移动鱼蛋摊上。
锅里的咖喱汁还咕嘟咕嘟冒着泡,鱼蛋浸在汤汁里,色泽诱人。
摊旁站着个穿花衬衫的年轻人,吊儿郎当地靠在推车边,手里叼着烟,正百无聊赖地东张西望。
那张脸极具辨识度,活脱脱一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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