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六号,礼拜二,腊月廿七。上午九点二十,城南分局一楼那间询问室。
传唤证是昨天下午送到中介那儿的。吴小花自己坐公交来的,还差五分到九点就到了,在门口那条长椅上等了二十五分钟。
小孙把门推开。
“进来。”
屋里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墙上一个挂钟。她进来先站着,等人指了才坐。布包搁在膝盖上,两只手压着。
苏晓棠坐在侧面那一头,本子摊开。
小孙把案由念完,又把那一行单念了一遍:许建峰,男,七十二岁。
“二十号下午那两个钟头,上一回问你,你说想不起来。”小孙把本子翻到那一页。“回去想了一个礼拜,想起来没有?”
“想起来一半。”
“那你说。”
“那天我做完饭走了。走到街口他给我打电话,叫我回去。”
小孙把一张纸推过去。
“十二月十一号往后,他手机打出去七个,接进来四个。里头没有你。”
她抬起头。
“他不是用手机打,他是用屋里那个座机。”
“座机那一头我们也调了。你手机上也没有。”
“我那个手机丢了。这个是腊月里新买的。”
苏晓棠把这一句单写了一行。
“旧的那个号码还留着没有?”
“没有留。”
小孙把话单抽回去,压在本子底下。
“他叫你回去做什么。”
“叫我再去买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她低头看着膝盖上那个包。
“想不起来了。”
“多少钱。”
“不到二十。”
“票呢。”
“他那种小东西不给票。”
她换了一只手压着那个包。
“回去以后你待了多久。”
“不长。放下东西我就走了。”
“放哪儿了?”
“外屋桌上。”
小孙把笔搁下了。
“十二月十一号那三千块,你还是原来那个说法?”
“他叫我取,我取了给他。他自己收起来了,收哪儿我不知道。”
九点五十,小孙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张纸。
“吴小花。”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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