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耿家那一户,你从哪儿知道的。”
“去年报上登过。”
隔壁,李扬把他说的一起一起往本子上记,记到桑德茂那一行,抬头往屏幕上看了一眼。温则鸣一直没记,本子摊在腿上,翻在一页上没动。
苏晓棠没在隔壁。她拿霍振华的身份证号查了一遍,出来两条。一条是今天夜里的。另一条是一起儿童伤害案。
那本卷,三月里从区里调来,一直搁在专班屋里的柜子上。被害人家里那一页,韩东升翻到过,扫了一眼就翻过去了。一家苦主替七家出头,他当时觉得说不通。
门开了。苏晓棠进来,把那本卷翻开搁在韩东升手边,手指压着那一页。是那起儿童伤害案的不起诉决定书,案情那一段里写着,被害人是个十岁的女孩,姓霍。
她又往后翻了几页,停在送达回证上。送达人是林之遥,签收的是霍振华,三个字一笔一画,横平竖直,后头注着:被害人之父。
回证旁边,她又搁了一张照片,是收发室那张药单,三行字,第三行划掉了。
苏晓棠一句话没说,出去了。
韩东升把卷合上了。
“你闺女呢。”
霍振华这回抬起头来了。
“住校。礼拜五回来。钥匙在门框上头。”
“头一起,醉驾那个。那时候你闺女还没出事。”
“那一回我也看不下去。”
韩东升往椅背上靠了靠。
“针扎在哪儿。”
霍振华把右手翻过来,手心朝上,拿左手在腕子正当中点了点。
“这儿。”
“哪只手。”
“右手。”
韩东升看着他那只手,看了一会儿,没有再问。
郑海峰在笔录上写下了这两个字。
隔壁,温则鸣的笔尖停在本子上。那一页的抬头写着:第一起至第七起,针痕。
四点十分,讯问停了。天亮以前,城西那一盒药上的两枚指纹比中了,是他的。
温则鸣没回住处。天亮的时候,他还在专班屋里坐着,本子摊在腿上,一直摊在那一页。七点多,李扬从食堂端了一碗面条上来,搁在他手边。温则鸣吃完,把碗推到一边,接着看那一页。
九点四十,郑海峰把祝跃进他娘从城西接来了。
路上老太太问了一句,是不是找着那个人了。郑海峰说,您听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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