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他脚上那双一模一样吗?连鞋底都一样?”
“那必须的啊!都是我们家做的,肯定一样!要不你也换上吧,你看,他那双破鞋还丢在那儿呢。”
余庆顺着老板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一双黑色布鞋被扔在墙根底下。
他拿起来看了一眼,鞋底纹路跟画像上的一模一样。
这老家伙还真滑溜,到了柳树镇居然还换了双鞋。
“行,老板,这两双鞋我都要了,你告诉我,他往哪边走了?”
余庆一边掏钱,一边拿起属于自己的两双鞋。
钱都付了,总不能连鞋子都不要吧?
老板笑呵呵地接过钱。
“呐,就往那边那条巷子里去了。对了,他走的时候,还把外面那件灰色衣服脱了,塞到旁边的竹筐里去了。”
“好嘞,老板,谢谢你,走了啊。”
“好嘞,客官,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以后常来啊!”
余庆背过身去,欲哭无泪。
参加个考核,还得自己掏钱。
老板居然还让他以后常来。
不来了,以后都不可能来了。
走进巷子以后,余庆果然在竹筐里看到了一件灰色衣服。
好家伙。
这老家伙不光换鞋,还换衣服。
要是还照着画像上的穿着去找人,估计从旁边经过都不一定认得出来。
这条小巷子明显没什么人经过,地上的脚印还十分清晰。
余庆顺着痕迹往镇东头追去,一直追出了柳树镇。
出镇以后,路上的人明显少了许多,反而更方便追踪了。
虽然三十七号换了鞋,但一个人的走路习惯没那么容易改变,步幅、落脚的轻重,早就已经习惯了。
余庆很快就在路边的一块湿地上,找到了一串新留下的麻鞋脚印。
方向没错,就在前面了。
他脚下的速度再次加快。
这一次,余庆没有再耽搁,只要能确定大方向,就直接往前追。
这个时候,四十二点体魄的优势就彻底体现出来了。
跑出去一段以后,他还遇到了一个穿着捕快服的人,跟他行进的方向一致。
说不准就是同样抽到三十七号的参赛捕快。
余庆现在也顾不上对方了。
他只有一个想法,赶紧抓住三十七号。
刚才丢掉的时间,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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