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心里咯噔一声,怎么好死不死又是集体舞?
去年为了在春节联欢会上表演,班上特意请来了个舞蹈老师,给大家进行三个月的闲时培训,老师一再地摇头说路明非显然属于手脚并用不协调的类型,手到位了脚就出毛病,反之亦然,他要么双臂下垂脚底下踩节拍,要么就是干站着双臂优雅地摆动。
之所以他能坚持下来,是因为那场集体舞他的舞伴是陈雯雯,很幸运地抽到了上上签。
真是怪了,难道所有的小美女都会选择一只哥布林来当自己的舞伴么?就像一对好闺蜜之间必然是一个漂亮的带一个一般般的,后者的存在才能衬托出前者的美。
“我跳的不好啊,你找别人吧。”路明非本能地拒绝了。
“你脑子没问题吧?”夏曦狠狠踢了他屁股一脚,一脸看傻子的表情。
“什么意思?”路明非揉着屁股没听明白。
“我是你的未婚妻好不好?这么重要的事儿你居然叫我去找别人,难道你有被NTR的怪味性癖?”
“靠!我是纯爱党好不好?牛头人必须死!”路明非嚷嚷起来,“再说你又不是我的真未婚妻!还真演着演着把自己当成那么回事儿啦?”
那个踩着路灯影子蹦蹦跳跳的女孩一下子就怒了,狠狠龇了一下牙,像是什么哈气的猫儿:“行,这可是你说的!”
她抓着挎包带子快步走到前面去,不跟路明非肩并肩,也不再跟他说话,他走快想跟上去,她就马上也走快,他的步伐慢下来,她也就慢下来,两个人彼此之间一直保持着看起来像是陌生人的距离。
……是生气了,还是没生气呢?
路明非不明白,女孩子这种神奇的生物他一直都搞不懂,要是能搞懂,也就不会异性缘那么差了。
心里暗暗叫一声苦也,挠着头,其实他也很想和夏曦一起跳舞的。
拜托,可以名正言顺摸女孩子的手好不好,谁不喜欢?他长这么大还没好好品鉴过一只属于自己的呢,听说是冰冰凉凉的,就像玉石或者翡翠镯子之类的东西。
而且夏曦的手很好看,一起做作业的时候他也曾经漫不经心地偷看过两眼,修长纤细的指节握着笔杆子都那么有美感,这双漂亮的手甚至还为他炒了快半年的菜。
可是他真的不会跳舞,不,应该说是跳得很糟糕。
听班上的其他女生说起过,夏曦在舞蹈室里是扛把子级别的水准,即便是集体舞也有台柱子和陪衬之分,不出意外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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