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人生中这两件事做到了,只要不半途中死去,总会出人头地,但至于真正达到一个什么样的高度,还是那句老话吧:一命二运三根骨四积阴德五读书(作者:这是《二狗》里的版本,通俗版本中三为风水。)。
白绫也看到了我,身影晃了一下,但不知道为什么没走过来。
我走过去,气息早已平复下来,对那女孩说:“谢谢,把她交给我吧。”然后转过身,面对白绫。
“我脚崴了,你背我。”熟人相见,用不着客套。
向下看了眼白绫的脚,左脚高跟鞋的跟已经折了一半,至于到底怎么样了,这个环境的灯光根本看不清,“严重吗?”我蹲下身,让她上来。
“没事。”除此之外,没别的言语。
一双白藕一样的纤细长臂越过我的双肩,垂到我的眼前,有点调皮地摆了两下才安分下来。刚才没注意,她的前臂上有狭长的浅划伤,些许鲜血还在从里面渗出来,她就那样子任鲜血风干着。和其他女孩子不一样,白绫从来不用创可贴,跟我一样。虽说,创可贴这种东西是被众人过度滥用了,但像我们俩这样子,也过份光棍了。
那男孩和女孩果然是一对情侣,这时候他们两个年轻孩子站在了一起。我突然觉得我有些对不起这两个小观众,为我那平淡无奇的长相。穿过黑夜来迎接一个有些邪气的公主的,要么应该是个霸气的魔王,要么是个纯情的白马王子,怎么都不该是我这样一个过分接地气的人。
和小情侣道别的事情全交给我了,白绫没有出声。我特别瞥了那男孩一眼,和他的目光恰巧对视,没猜错,真的是嫉妒和看到鲜花插牛粪的叹惋。我对他一笑,too young, too naive。
他们,走不到最后。所以,我在心里没有祝福。
成家立业,立业成家,现在更多是后面那个顺序了。不是说感情非得有足够的物质基础不可,而是真正经得起时光的感情没有几个,能共患难却不能共富贵的夫妻又有多少。太容易开始,注定一样容易终止。《破碎时空》里那个永恒神的祭坛,寓意上算是做的不错。
背着白绫走出去,准备找车。
“你这个人就不能学着带着外套吗?”我不知道白绫如何忽然来了这么一句埋怨。我这个人是不喜欢在夏天带外套的,如果晚风太冷我会换上厚实点的长袖衬衫,这是很久很久的一个习惯了。
“又怎么了?”今晚的风并不冷,所以我很疑惑,白绫又不是那种非得怎样才好的女孩。
她的声音降下来,有些幽怜,“我文胸被酒淋湿了,我想摘下来。”
无奈,而后,只有无言。我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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