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纷纷吆喝。
墨瑾眼神一挑,看着末端乞丐装扮的袁煜天,一双眼深情的看着金梓,手更是缓缓摸上胸口,那里,一截雪白的丝巾从衣衫里露出一角,这不和那金梓手中的丝帕一样款式么。
原来如此。
千金小姐与落魄乞丐相爱?
在这封建落后的古代,也算是古往今来第一人了。
“女儿啊,你中意的到底是哪位公子?若再不说,就莫怪爹爹替你做主了。”金员外在一旁督促。
金梓终于一咬银牙,视死如归的抬起头来,眼神一瞥东方不败和墨瑾,见他们两旁若无人的依偎在一起,狠狠一跺脚,像是受到鼓舞般,干脆的抬起纤细的手指,对着末端直挺挺指去,黄鹂啼叫的声音更是带着一丝豪气“小女子心意之人就是这位袁公子!”
“啪”
“嘭”
墨瑾仿佛听到无数玻璃心碎裂,众人更是惊得下巴纷纷落地,眼球凸出。
有史以来最不可能的人,竟然成了金大小姐的金龟婿?
嘿,那金大小姐从小锦衣玉食,更是被金员外宠的恨不得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未来的夫婿不是朝廷中的大官,也是地方上颇有深望的大家族才是,就算最差的吧,那自然也得门当户对才行,却不料最后,这金大小姐却心仪于一个要饭的邋遢乞丐?
难道说,凡是名门贵人,都或多或少有些怪癖,而这金大小姐偏偏好这一口?
众人不免觉得这个想法合情合理。顿时看金梓的目光都变了味。
金梓再怎么豪情,毕竟是一姑娘,才说完话,脸色就红的像个苹果,头一低,手又紧张的死绞在一起。
头顶阴影压来,下一刻手便被紧紧握在一双大手里,惊讶的抬起头,就见袁煜天站在身前,看着自己,满是情意,嘴角更是向后裂开一挑大缝,露出白花花的牙来。
瞬间脸血红一片,耳边仿佛有人轻声呼喊自己的名字,身体跌进温暖的怀抱。
袁煜天,三年的时间,我们终于在了一起。
这就够了。
心里满足的感叹,泪哗啦一声涌了出来。
“啪啪啪”东方不败拍着双掌,墨瑾嘴角含笑。
就算现在表明心声,想要在一起怕是也不容易,排除不会同意的金员外,那剩下的九位公子哥怕也不会就此答应。
输给他们其中一位倒也好说,可偏偏输给一个乞丐,说出去,这脸面何存?
金梓,袁煜天,你们以后的路可艰辛着呢。就是不知这袁煜天会有何本事,将那金梓迎娶到手。
光那镇定自若的表现,你以为他就真是个穷酸邋遢的乞丐?
这年头,爱要经得起考验。
怕是那袁煜天不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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