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对此荒唐之设想,两个办法:要么找证据肯定它,要么找证据否定它。
似乎肯定它的把握不大,老胡为什么要将刘医生抱起来扔下楼去?无缘无故?动机是什么?除非证明老胡犯了神经病?
但老胡扔丈夫的动机也可以是?啊!莫不是入室盗窃杀人的凶手是老胡?立刻沿此线头推理下去……想着想着又觉得荒唐,打算否定此假想了……但终是不舍,万一放跑真凶呢?
既然没有有力证据否定之,就不敢轻易将此设想扔掉,只好放着。王科长暂时将它在脑海里束之高阁,存档备查。
总之,王科长绝不是那种急于破案立功以求轰动效应的人,他向来反对“限期破案”之做法。认为那不符合破案规律。
又一闪念:
假如是老胡将刘医生掀下楼,那刘医生必要大叫……查问周围邻居,看当时有人听到刘医生自杀时发出什么声音没。从而判断是自杀还是被杀?……但刘医生怎到的老胡家?老胡说刘医生自己去找他的?假如并非如此,那定是老胡把刘医生请到他家的。查查有谁见他两人一起进了门洞即可。
如有惊呼声、有两人一起进门洞事,必然另有蹊跷……
反之则不是。
王科长伸手做了一个想抓住什么的动作,但又把手缩了回来。实际是心理思维的外在反映。
“通通”,房外的巨响惊得王科长思路被戛然打断,挺难受的。原来隔壁建设又施工了。
这些开发商,为了利益,竟在原定为花园的地方又盖起了什么(最后才知道要投资一亿元盖个变电站,变电站对人体有辐射,小区人极力反对,大闹起来,变电站才半途而废)。
如果那里不建花园其实就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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