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
呸!
变脸比眨眼还快!你当你是变相怪杰啊。
“抱歉,我的男人不是弯的。”
“我也不是,就是单纯的好兄弟之间喝个酒而已,用得着这样嘛?这么小气,我潘肯尼可是素来有有借有还的好习惯,今天借了明天肯定一根睫毛都不少的还给你。”
“SO?”好端端的干嘛突然要去喝酒,这娃脑袋又被门挤了。
这时夕从身后走走来手放在我肩膀上望着潘肯尼,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亲爱的,就让我去陪陪这傻子吧。”
“既然你自己都想去,哪我就也不留你了。别做出格的事啊,你可已经是个已婚人士了。”
夕轻笑的挠挠我的发丝,我现在不用猜都知道他在想什么:结了婚后总算有点女人该有的样子了,对一个大男人竟然也还会吃醋,真可爱。
街上全是人,没人会开车来,地铁的发车时间段也减少了许多,我就只能走路回家。喧哗的街道,许多吸血鬼都出来放松,今天的市中心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但对我而言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人老了,也就不在意这些琐事,也许这也是一种年龄悟出来的人生道理吧。
次日·····
夕果然一大早便回来,不过是被人给扛回来的,刚看见的时候我惊呆了,喝得比两个月前婚礼那晚还醉,潘肯尼这货是怎么做到的?
命令他把夕再次转移到房里就把他给轰出去了,把我的人弄得像一滩烂泥还好好的在着的恐怕没几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