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大壮现在对他们家的丫头,那可是从心眼里打怵。今天的事儿一了,以后对秦格格其人,有多远就躲多远。
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怕一个人的时候,往往一句话,一个动作,或者一个眼神就够了。
况且,大壮的至高梦想是当兵王,为了这个目标,他可以付出一切。可以随时随地拿命去拼,去玩!
女人这种生物对他来说,真的是可有可无。虽然身边有一群闷骚的家伙,但这对他一点影响都没有。人家成双配对。他也从未羡慕或者嫉妒过。虽然很多时候,见到女人的长腿,小蛮腰,圆屁股,大胸脯。也脸红,气血上涌,口干舌燥,但这纯粹是生理反应。管不住的反应,跟他的心一点关系都牵扯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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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比修炼至今,已六十余年,掌握多种术法手段。并不是单靠精神控制吞噬掠夺这一种法门。他只是擅长精神系,选择专修而已。在奇门界里混,如果只靠一门本事吃饭,早晚得被人干掉。
对方虽然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但他仍旧选择施展了自己最拿手的本事,精神吞噬。而不是控制。他想将对方变成活死人。把眼前这个少年奇术师扼杀在摇篮里。
因为他嫉妒。他恨。恨自己,恨对方,恨老天爷,恨周围所有的一切。
奢比不是名门大派出身。东西学了不少,但走的都是野路子。小时候正值战乱。全国上下阴云遍布,烽烟四起,到处都在打仗,每天都在死人。为了活下去,背井离乡,逃荒的饥民更是不计其数。他们一家六口人在流浪的途中,有的是被土匪杀掉了,有的是饿死了。最后就剩下了他一个。
那年他才九岁。一个九岁的孩子,处在乱世里,说实话,连有钱人家的狗都不如。狗,有人养着,有地方住着,吃住都不愁。狗日子过的很美。可他呢,要想活下去,不是去偷,就得逢人便磕头,或者挨家挨户的去讨饭。
奢比自认为膝盖没有那么软,所以他没有选择乞讨,而是去偷。没曾想,头一次就没成功。失手了。而且被那家地主老财着人拖着他,绑在自家门口,在很多人围观之下打了个半死之后,扔进了牢房里。而就在那里,他遇上了改变了他的命运,带着他走入奇门界的一个老瞎子。一个识海被毁,被人废掉了全身修为的奇术师。
起初,他还想着要出去,但是牢里的人告诉他,凡是进来的人,要么死在这里,要么就一直被关着,只要你还活着,就别想着再出去。
十年之后,老瞎子死,学了一身本事的他越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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