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款交还公家。剩下的洋灯茶碗,及其他不适用之物,则由他全行购买,运回家中。
这恐怕是移交案中之史无前例的了。据宗吾说:绪初任次长时,他充科长,他们是隔房而居的。
一次,听见绪初在室中拍案大骂,旋见某君即仓皇从他的室中奔出,绪初在后面逐骂不休,直追出大门乃止。
随即入宗吾室中说道:“某人真是岂有此理!他向我说某人可为县长。请我向民政长介绍。他见我唯唯否否,接着又说:‘事情若成了,愿送四百两银子。’我听了登时把桌子一拍,骂道:‘胡说!这类的话,都可向我说吗?’他遂而嬉笑着说:‘算了算了,不说也罢。’起身就走。我气愤不过,所以追去骂他一顿。”宗吾说:“你不替他说就是了,何必使他难堪呢?”他说:“这类人不痛痛地骂他一顿,将来还不知干些什么事呢!我非对民政长说不可,免得用了这类人,出来害人!”此后宗吾和绪初相处十几年,从未听他重提此事。
宗吾对这事批评道:“怒骂某君,足见其刚正;终身不提此事,又见其盛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