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我们有几万人,可还不是打不过顺军,现在几千人就打得过了?依我看,应该马上离开这里!”
“你这个胆小鬼,就是因为有你这种胆小鬼,才会在巴布村打输了,让顺国人打到这里来!”
“混蛋,你敢骂我胆小鬼!我今天就让你看看谁才是真的胆小鬼!”
很快争论就变成了相互之间的人身攻击,甚至扭打,土行者赶忙上去将其拉扯开,才没有变成一场斗殴。即使如此,被扯开的人依然恶狠狠的盯着对方,仿佛那才是自己的死敌。
“依我看,走不得!”一个约莫四十多岁的汉子说道:“你们是没见过当年打暹罗的情形,大军一动,光是运粮的民夫就要几万人,运粮的船把河道都堵得严严实实的。咱们现在虽然没那么多人,但也有个三千多人,每天吃掉的粮食就要装几条船,还有盐、鞋子、衣服、牲畜的饲料。在蒲甘城仓库里堆积有,可是一旦离开,大家又能带多少?没了到哪里去弄?这可是大问题呀!”
这个中年汉子的一席话就好像一盆冷水浇在了众人的头顶上,众人眼前浮现出了这样一页画面,数千人行走在荒芜的旷野上,饥饿和烈日折磨着人们,在队伍经过的道路两旁,四处散落着因枯瘦的尸骸。这种情形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相比起顺军的子弹和炮弹,饥饿是更加可怕的敌人,因为无论是勇气还是枪炮,都无法打退这个无形敌人的进攻。
“对,留在蒲甘!”
“我也要留在蒲甘,哪怕死也要做个饱死鬼!”
人们的意见飞快的统一了,土行者面露喜色的对颂参说:“头儿,看来大伙都同意守蒲甘城了!”
颂参没有对土行者做出回答,他上前一步,对先前那个中年人问道:“灰眼睛,你是个老兵了,打过的仗在我们中间算是最多的了,你觉得这蒲甘城守得住吗?”
灰眼睛挠了挠无发的后脑勺,他其实只有三十六岁,但布满皱纹的前额,凹陷的双颊,微微佝偻的背部,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也许是因为混血的缘故,他的眼睛呈现出一种独特的淡灰色,这也是他得到这个绰号的原因,面对颂参的问题,灰眼睛十分谨慎的回答:“头儿,我没有参加过巴布村的战斗,但是从逃回来的弟兄们的描述还有不久前进攻码头的战斗来看,想要在蒲甘抵抗住顺军的进攻是很难的。的确蒲甘的城墙很坚固,但是顺军他们缴获了码头的重炮。打起仗来,总是炮多,炮大的一方占便宜的!”
一旁的土行者听到这个回答,不由得急了,抢上前来问道:“那就没有办法了吗?”
“这个,也不是没有办法!只有让步兵冲了,可是这样要死很多人,而且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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