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啦一声,怪人的黑袍被夜风鼓荡起来,膝盖上的乌鸦也受了惊吓,霍地展开翅膀。
“不要怕,不要怕,这是我们的地头,谁来也不必着忙害怕。睡吧,睡吧宝贝,睡吧睡吧……”怪人按住乌鸦的背,强迫它低头再睡。
乌鸦似乎能听懂他的话,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哇”声,然后继续睡下。
泸沽湖以“摩梭人走婚”的独特习俗闻名亚洲,而对于江湖人来说,那些所谓的旅游资源是留给普通人欣赏的,他们所关心的,只有宝藏、争霸、杀戮和战斗。
“我在这里好多年了,为的就是那湖水之下的珍宝。哦是了,被我们苗疆炼蛊师视为珍宝的,或许你们普通人却认为毫无意义。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所作所为也不同。简单点说,如果某个炼蛊师拥有了那件珍宝,就会称霸苗疆,成为绝对的领袖。你,能帮我实现这个远大的目标吗?”怪人的话说得非常隐晦,叶天不敢随意去猜,只怕猜错,反而被对方轻视。
“我能做什么?”叶天毫无花哨、老老实实地问。
“帮我拿回失去的东西。”怪人回答。
叶天不解:“是什么?”
怪人停顿了一会儿,才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照片递过来,慢吞吞地说:“那是一本日记。”
照片上的确是一本黑色封皮的小型日记本,本子摊开着,里面的字迹全都是繁体中文,比划极其潦草。
叶天立刻判定,这日记是一个男人留下的,该人来自于大陆之外的某个地区。因为大陆这边长期推广普通话、简体字,很多人早就忘记了繁体中文的写法。他先取出一副手套戴上,然后才小心地捏住照片的一角,送到眼前细细观察。面对这些臭名昭著炼蛊师时,他不得不变得异常谨慎,免得坠入别人的陷阱里。
“你不必那么小心,我不会伤害你的,咱们是同一阵线上的朋友。”怪人凝视着叶天的脸嗬嗬怪笑起来,但对叶天的谨慎动作并不见怪,“就是那个本子,被人偷走了。”
凭着直觉,叶天突然联想到了蒋沉舟,并且小心地辨别着页面上的内容。那一页,至少出现了六次“黑室”这个词,所有内容都是围绕这个词展开的。
“我把日记本放在一个看起来绝对安全的地方,不但有四重蛊虫守护,最后还设置了一些很巧妙的花招陷阱。可是,小偷的身手相当高明,我所有的布置都被他破解掉了。我知道,苗疆是找不到这种高手的,一定是山外的汉人做的。我已经布置了第二次陷阱,正等着他自投罗网。所以,我需要一个帮手,处理除小偷以外的突发事件。叶天,你是最正确的不二人选,跟我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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