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甜的连自己都恶心。
其实,悬头与不悬,都已经不重要了,九天已经达到了以儆效尤的目的。所以,我知道这种被派来看守小小的盗匪的脑袋的官兵,职位必定不大,这种柔媚的工夫,定然没有经历过。
果然,他们开始迷惑了,“小娘子,不如你陪我们喝几杯,我们再把你丈夫的头放下来,让你为他践行。”
我忍着恶心,让他们每人喝了一杯,有一个人开始对我动手动脚,我忍着愤怒与他周旋,当他脱掉我的外套后,他自己终于倒下去,我吸一口气,我买的迷魂药,最厉害的一种迷药,吃掉后犹如死了一般,药性终于发挥作用了。看到他们的脸,我真的想杀了他们,可是,杀了他们太便宜他们了。
于是,我在他们每人脸上刺上一个字,合起来正好是:十天前,同样是贼!
“十天前”暗含九天的意思,“同样”有大同王朝的“同”字,指朝廷,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九天你身为天宇国国民,却推翻了天宇皇朝,所以,你才是贼,偷取天下的贼!
划完字,我去城门楼前放下那些头颅。
当我颤抖着手抱起二哥的头时,却发现这些头竟然是木头做的假头!
九天!你到底要怎么样?
“啊——”胸口又是撕裂般的疼痛,二哥,我竟然连连给你收尸的机会都没有!我烦闷的感觉要爆炸!
我跑到那几个守夜的士兵的身旁,反正,你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抽出刀,割下他们的脑袋,然后,用绳子吊在了城门上!
九天,这是你该得的!
可是,为什么?我丝毫没有快乐的感觉,而是更加烦闷,我讨厌自己手上沾满了血腥,我再也洗不清了,我和那些人,有什么两样?我……我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
我变成了怎样的一个人啊?我竟然杀人了,而且,一口气杀了七个人,还把他们的脑袋割下来挂在了城门上!我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我!我头疼欲裂。我想见到小雨,即刻!我哭起来,很无助的哭泣。我怎么了?我怎么了?
回到客店,小雨在睡着,我望着他,企图从这张纯净的脸上得到心内的平静。可是,只一会儿工夫,我就发现小雨又病了,比以前更加厉害,时而烫时而冰,烫和冰交替的比以往更加频繁,他安静的躺在床上,烫的时候脸颊红扑扑的,冰的时候则是惨白的。愈来愈重,我把小雨一个人舍在客店,自己去杀人,我做了些什么啊?我,我猛的扇了自己一个耳光,“宇雪!你疯了吗?”
我马上出门去请大夫,我知道的,除去皇宫的御医,京城最有名的大夫便是城东的张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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