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眼里看来,车主肯定是一个很落魄的中产阶级,有点钱但不算多,喜欢享受却没有资本。说起来,社会上这样的人还真不少呢。
他本来不想涉险,可以无声无息地开出凌海市,直接去另外的一个城市,走得越远越好。他实在是放不下任红,陈铭舜当然会在适当时候把张翔离开的消息透露出来,隐藏在庄园里的内鬼最迟会在中午得到张翔离开的消息。他本可以走得更远一些。所有的事情都会来的,要来就让它来得早一点。
路过任红所住的小区,他开着车绕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人。于是,把车开到就近的一个停车场,戴上墨镜和棒球帽,步态悠闲地走进小区。这个小区还算干净,绿化也不错,和外面脏乱的路面行程鲜明的对比。他打开钱包,抽出一张新卡换到手机里,拨通了任红的电话。
他只能选择打电话。三种可能,一种是任红落到对方手里,他不敢去自投罗网。另一种是,任红没有离开,但对方没有找到她。如果是第二种,他肯定会带着任红尽快离开这座城市。当然,还有一种他最希望得到的结果,任红已经离开了凌海市,回到了她的父亲身边。他有种感觉这个最好的结果不会在今天上演。
不巧得很,他的眼角捕捉到了另一个很熟悉的身影。他觉得很奇怪,在天刚亮就坐在花园里看报纸,而且是个女人。结果越看越熟悉,越来越心惊了。
这个女人竟然是警官莎奈!她的心思根本不再那张晨报上,眼睛不时越过报纸,往张翔这边瞄着。“盯人的水平这么差,还称得上警察系统比武冠军?真不知道这些警察是干什么吃的。”张翔手里拿着电话,心里不停地催促任红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