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是千万个无条件服从,懂了么?”
“哎呀,懂,我懂的……”再看见辰夕那痛苦不堪的表情,那声声求饶,慕容璃这才重重吁了一口气,还好,这个帅哥跟现世的那些男生差不多,三两下就可以驯服了。
转身望向那群闲心溜达的绵羊,“叫你的那些狼兄狼友都听着,以后都不可以去抓那些绵羊吃啦。”对辰夕下令。
辰夕听后,顿感困惑,不解道:“狼不是都吃羊的吗,如果没羊肉吃了,难道……你要我们吃草啊?”
“你们可以吃点别的啊,去吃鱼吧,楼兰城里不是还有一条无忧河么,这附近不是还有一条孔雀河么,无忧河上游不是还有个深水湖么?你们都可以去那里抓鱼吃呀。”慕容璃一口气说了一大堆,连自己都一脸的不可置信,原来自己的口才都变得这么好了,都是托豆腐坊的福,天天跑去吆喝拉客人练的,若不去参加学校里头的演讲大赛,可真是大为吃亏了,也是学校的吵架界一大损失呀。
忽然察觉到哪里不太对劲,一脸狐疑的看住辰夕:“你说你们?你跟它们一起天天抓羊吃呀?”
辰夕连忙摆手:“不,不,不,我是在看它们抓羊吃,我只是站在一边替它们加油打气而已。”
“你怎么会跟它们混到一块的?”慕容璃还是满心狐疑的询问,莫非这便是以前那些未解之谜的书籍之中记载过的“狼人”?与狼共同生活的弃婴?!!
辰夕眼睛一转,道:“我以前都是一旦遇到什么烦恼了,每次就都往这里跑,因为这里可以让人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不用被那些江湖的烦心事所困扰,来的次数多了,跟这里的狼群也就慢慢熟悉了……”
“有问题,怎么不见你跟那群那么可爱的小羊羔熟悉呀?”慕容璃又回头望望那些胖嘟嘟的绵羊,眼睛都要发光了,真的好,好可爱呀——
辰夕再想了一会,堆笑:“那是因为那些绵羊都羡慕我长得比它们好看,不愿意靠近我呢。”
“臭美!”慕容璃白了辰夕一眼,看看天色,晴空万里,烈日当空,已经是中午时分了,“哎,你带我来了这里,那待会怎么回去呀?那么远的路,我可不要慢慢走回去。”
“我可以抱你的。”辰夕眼睛一亮,一脸坏笑,却又被慕容璃白了一眼:“才不要,你别吃饱了没事干尽想着要赚本小姐便宜呀。”
辰夕低声呢喃:“刚才不也是我送你来这里的吗,你还很喜欢呢……”
“哎,你可别得了便宜卖乖呀,本小姐是喜欢这里,不过就是不喜欢被你抱着!”转念一想,既然他跑得那么快,力气也大,那以后,去给客人送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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