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后来被我扶到树下的,开始吐到我的身上,真的是非常非常无奈的啊!望着余歌在那里扶着树干一直吐,心中又感觉到一丝的不忍心,感觉他是在自己伤害自己。
路上没有多少行人,经过的几个人看到余歌的惨样也是避而远之,能离多远就离多远,似乎余歌是一个不干净的东西,洁身自好的那些人都不想把自己给弄脏。
余歌吐得差不多了,自己往前走,完全没有注意到我,可能他的酒还没醒。因为他的脚步很仓促,我只能小跑一般才能勉强跟上余歌,然后继续让他的手臂搭着自己的肩膀前行。
说实话,这一路走得我想哭啊!也不看看这个大麻烦,说他老实是真的,因为没有发酒疯造成各种麻烦;说他不老实也不为过,因为一路上都不安分的要一个人走。
终于跌跌撞撞的到了家门口,也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反正不低于一个小时就对了。摸像衣服口袋还没有找到钥匙,该死!忘记带钥匙了。没办法,只能颤颤抖抖的蹲下身,就怕余歌撞到门,但是惨剧还是发生了……
“哎哟,我的头……”其实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只不过余歌刚才不知怎么就属于习惯性的身子向前倾,我又正好扶着他一起蹲下来。
没心思管他了,任他在旁边叫喊着,找到钥匙就赶紧打开门,将余歌放置到沙发上,载蹑手蹑脚的轻轻把门关上,怕吵到他。
打开灯,看向余歌的额头,我深深的感觉到了自己做错了,是真的做错了。本来余歌完美无瑕的脸上,额头平白无故的多了一个大包。我要及时弥补自己的错误,就赶紧跑到冰箱拿出冰块再找一条毛巾给余歌敷上。
余歌感觉到有一个冰冰的东西在自己的额头上,也就醒了,迷茫的看着我,想问些什么,尚未等他开口我就给了他答案:“这是我家,你喝醉了,忘记了吗?”
“嗯!”点了点头,就闭上眼睛,这个样子似乎很累,他想早点休息。
给他敷得差不多了,看看钟,已经十一点了。一天就快要结束了,我想我也是要去洗洗睡的节奏了。至于余歌那个麻烦,我已经容许他睡在我的沙发上了。
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个澡,跑到床上一下就进入了梦乡,今天实在是太累了,根本就没有要熬夜打游戏的打算了。
第二天早上只知道是太阳透过窗帘的缝隙找到了我的眼睛,将我给弄醒了。打着哈欠看看余歌怎么了,还在睡,只不过人不在沙发上,在地上而已。
像这种情况我就不能像以前一样在那里躺着等什么时候饿了就去买吃的了,我要自觉的做饭。打开冰箱我才发现我是真的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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