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亲密爱人,无论前一秒是拔剑相向还是貌合神离。
思绪飘远了,回神时她苦涩的轻笑。
只有神经错乱时她觉得,他对她也是有感觉的。
她的目光留恋,手指指染上男人静然俊美的睡脸。
男人拥有惊人的敏锐力,她猜想男人已经醒来,便半路刹车的收回手,不再逗留的下**。
十三岁之前,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
只是她的大小姐生涯停留在十年前,她妈妈去世那一天。
那天,她不但失去了妈妈还失去了一切。
她的世界从此颠覆。
十三岁,尝尽了人生百态。
……
这十年,来她也知道了厨房是她的克星。
其他的事只要她想学她便可以信手拈来,除了做饭做菜。
但有好朋友教她的一两招便饿不死她。
她洗漱完后,走进厨房,干脆利落的将买回来的食物清洗干净,在汤料煮开了后将食物毫无章法的倒进锅里一锅熟。
十分钟左右后,她端着早餐出来时,男人已穿戴整齐的下楼。
男人淡瞥她一眼,拉开椅子坐在首席的位置。
她怔了下,其实她没准备的他份儿。
但见他已经坐下来,明显是等着开饭的,纷嫩的小嘴一闭一合。
到最后还是默然。
光着脚丫子跑回厨房,拿了两幅消毒过的碗筷出来。
在家里她不喜欢穿鞋子,爱光着脚丫子踩在冰冷的地板上。
家里有暖气,完全不怕冷到她,这是她自小便养成的习惯,改不了。
即使她十年前变得穷困,生活并不如意,家里也不再有暖气,她也一如既往。
这仿佛是她的品性,真改不了。
同样的,兴许是性子使然,她十年前爱上一个人。
少年俊美冷漠的脸上,在面对她时才会展现出别样的柔情。
只属于她的柔情与痛爱。
十年后,他们相遇。
却已经物是人非。
他陌生的看着她,柔情不再,爱意消除。
将她丢尽了太平洋,忘得切底。
只有她,还是无法自拔的陷进去,从新爱上他,即使那时她还认不出他便是十年前的那个他。
好友任萱蔓因此说她爱转牛角尖,说她一头扎进死胡同里,出不来。
听说,“你的丈夫——连慕年就是你的那个死胡同!”
那时候她默然浅笑,只在心里说:“没办法,我发现爱他就是我的本性,不是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吗?”
瞥了眼脚下的地毯,她记得她搬进来这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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