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屉子里。很简单,屉子锁被撬坏了还挂在屉子上面,20000多元钱不见了。照例,什么技术都使了出来,还是找不出一枚指纹。也许有人会问是罪犯老练不留指纹?
回答,不是。此办公桌系栗树木所制,又是本色木且粗糙,未刨光没上油漆,别说提起指纹,而是不显指纹。地上不明显的脚印倒是不少,因为这临时财务室也即是民工们的休息聊天室,人来人往,一天来此闲聊不少于几十号人。
当时王长增就想,既然有一个盗窃现场,在技术处理上总不能空手而归吧?较先进的技术不行,就用原始的。他叫人把办公桌抬到太阳底下看一看,“他奶奶的,锁既撬坏了,不至于看不到一个撬压痕迹吧。”
于是这办公桌就被抬到了室外,办公桌屉子正面对着太阳光仍旧是什么痕迹也没发现,他就是不甘心,屉子挂锁撬了,屉面不可能不留下撬压痕迹呀。他拉下屉子斜对着太阳光,像举枪瞄准射击把芯一样,这时他发现了一个似木工用于取钉子的钉锤所留下的撬压痕迹,这说明该抽屉挂锁是由钉锤撬开的。他有意对保卫干事说:钉锤即是作案工具。这时因为好奇在外围观的民工内外三层少说也有几十人,他认为若是内部人作案,放一放风声达到敲山震虎之目的,也许有点新的动静出现。于是,“是用钉锤作的案”的信息就像长了翅膀满公司飞。
勘察人员现场分析:
1,不知道这屉子有钱,就凭这简陋的工地临时财务室,小偷是不会浪费他宝贵的作案时间,这说明是知**作案。
2,钱是当天下午从银行取回放进办公桌屉子的,夜里被盗,能在这短时间内知情,非内部人员不可。
3,作案工具是钉锤,这在从前所破获的案件所抓获的人员中,携带这种作案工具的人是属罕见,特别是流窜犯作此类案几乎为零。
初步认定:本案侦查从公司内部开始,围绕钉锤做文章。
1,木工的钉锤,审查工地所有的木工本人表现,知情情况,去向,可疑点和有无劣迹。
2,调查接近钉锤并能动用钉锤而木工不知晓的人员。
3,特别是案发后有反常现象的人更要列为重点调查。
经过半天的调查,王长增王边和他们得知有一个王姓老木工昨日下班从木工房里带回一把锤子取铺板上的一颗钉子,用完后,就将锤子放在铺板**头底下。保卫干事及公司领导者们说,老王木工,有50多岁,为人老实憨厚,是决不会干盗窃之事的。木工班长说:倒是他侄儿王小丁还是值得注意一下。他与老王木工挨着铺,上午你们公安看现场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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