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自由讲学与封建专制主义的矛盾和冲突。但明代书院数量仍远远超过宋、元现两朝,共有书院1239所。且以嘉靖万历年间为最多。从空间上看,明代书院遍及19个省,但主要集中在江南地区,尤其以江西、福建、浙江、湖南为多。这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尤其是学术的发展,关系十分密切。
满族入关后,清朝统治者虽然采取崇儒重教的政策,但是对书院则持严厉的抑制态度,阻碍了书院的发展。康熙雍正后,书院又逐步恢复起来,其中不仅包括民间私人创建的,还包括许多地方官的崇教之举。康熙提倡程朱理学,并赐颁御书“学达性天”匾额给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赐额“学道还淳”匾额给苏州紫阳书院。康熙此举在客观上起到了支持书院的作用。雍正改限制的消极防范的政策为积极主动的态度,发上谕肯定书院的社会作用,并在经济上提供了保障,对清代书院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乾隆不仅经济上资助书院建设,尤其重视师长的任命、奖励、提升和书院学生的录取考核。雍正、乾隆的政策给清代书院带来了两大特征:第一,书院建设规模发展到历史上的高峰,书院教育得到全面普及;第二,书院官学化问题更为严重和突出。清代的书院数目超过了以前任何朝代,有1900所,并且完全流为科举和附庸。
清代末年书院改制。书院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产物,它必然随着封建社会的衰落而衰落。因此书院改制不是个人的愿望,而是一种历史的选择。
(二)书院是中国封建制度化的私学
从唐中叶至清末,书院历经一千年之久的办学历史,并形成了一整套独具特色的办学形式、管理制度、教学方法。使源远流长的传统私学趋于成熟、完善。书院因此成为中国古代教育史和学术史上的灿烂明珠。
书院的职事和组织系统由山长(或称院长、洞主、教授,是书院教学管理的主持人)、堂长(或书院主持人山长的别称,或在山长下协助山长管理和教学工作,或从生徒中选任责督课堂记录搜集诸生疑难问题)、学长(或相当于某门学科的教职,或主管书院教务行政的负责人,或书院主要管理学生学业和行止等的生徒首领)、会长(从诸生中选出学行老成成绩优异者充任,负责协助山长评阅考课试卷)、斋长(由山长在诸生优异者中选出,协助山长从事教学、行政、日常生活的管理工作)讲书(主要负责书院经书讲解)、经长(由山长从生徒中精选取熟悉经籍者担任,负责为生徒解析疑文)、监院(一种地位次于山长的书院职事,主要职责是负责书院的行政、财务,以及稽察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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