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酒店。
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在酒店入口的台阶前停下,我和朱某从车上下来。这个死人居然还摆了一个超臭屁的姿势,看得我心底里牙痒痒的,真想先扑上去揍他一顿。但是看着豪华的阵势,隆重的场合,我还是尽力地忍了。
今天跟妈说清楚了情况,所以才得到她的“黑马王子”的特别使用权。要是我再不借车来开开,恐怕技术就要生锈了。反正驾驶证老朱搞得到,我不担心。
“怎么样,我帅吗?”绍辉装腔作势地比划了一下他的发型,酷酷地对我说。不得不说,他今天真的很帅,黑色的燕尾服,油光可鉴,很潮的发型,他的全身上下都在发光。可是他的臭美瞬间打破了刚刚建立在我心中的高大形象。
“帅,帅,帅死了。你全家都帅,还看,走了啦。”我心灰意懒地应付着,左手拉着小提琴,右手一把拽起正在照着后视镜整理衣服的他。
其实我并不想到处显摆我那点小琴技,都说虎门无犬子,虽然我妈是个音乐家,但是我注定成为不了音乐家。其实,我对音乐一点不来电,只是觉得心情不好的时候,拉拉小提琴对我平静自己的心情是非常有帮助的。妈愿意教,我也愿意学,所以就这么学会了。本来我并不打算告诉任何人,但是…都怪绍辉那个小死人,班上几乎都知道我会拉小提琴。给我的那张邀请贴上的右下角还特别注明了要我在宴会上露一手,所以,恭敬不如从命咯。
我们把礼钱登记好之后,便穿越大厅来到了后院。
酒店,后院。
“哇,好酷,这简直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啊。”我们刚进酒店的后院,绍辉就大叫起来。
“要死啊你,大呼小叫什么,我告诉你啊,别人问你是谁你可千万别说认识我,别给我丢脸。”我看着他的眼睛里有一团火。
酒店的后院是一大片露天的游泳池,周围的地面上铺着翠绿的草皮。离游泳池两三米的地方种满了白桦树,树下设有长椅。此时白桦树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灯光流转不停,此时夜幕降临,黑夜沉寂,更加显得十分绚丽夺目。
游泳池中央有悬空的亭子,两边用鹅卵石堆砌成的桥梁连接。屋檐下悬挂着一盏金碧辉煌的吊灯,十分奢华。亭子里一大群贵客来来往往,喝着香槟,吃着东西。他们不仅聊天,而且还笑得很开心,难怪绍辉会这么激动,连我也突然间感觉热血沸腾。
“你们来啦,欢迎欢迎。”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我心中所想,一定是今晚的主角,孙乐珊朝着我们缓缓走来。抬头一看果真如此,她步履极缓,身着单肩黑色系晚礼服,耳边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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