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按手印,衙门再盖个章,收个手续费,这就算完事了,手续费也不贵,五文钱而已,文书上面也不是写着奴隶买卖,而是长工雇佣,时间通常都是一辈子,如果雇工逃跑的话,出售方要赔偿百倍的钱款,而且逃工一旦被抓获就是各种刑罚加身,至于罚多重就看雇主的意思了,官府最高可以判充军,而雇主私下里动用私刑打死也是不算罪过的。
这些在文书里都写的明明白白的,郭小凤看了一遍,都觉得心寒不已。这个时代的法律真的是太无情了,很多方面都是空白,最严厉的就是对偷盗JianYin的处罚,一旦抓获砍手砍脚是很普遍的事情。
而这个时侯也有点状况,郭小凤没有身份证明的事情终于出现了纰漏,她根本无法提供自己的户籍证明,没有长安城的户籍就无法在文书上写下自己的籍贯,这文书就无法完成。郭小凤哪里知道自己的这个身体是哪里人、住哪里、家中都有谁啊!没办法,只好跑去自己那家店面的主人那里,请了他来证明一下,将买来的两人的户籍落在了他的家里,文书也写上了他的名字。
那店主人还一脸的不高兴,要是这两个雇工出了什么事情,自己还要担责任,郭小凤好说歹说的好话说了一箩筐,一再保证自己这两天就将自己的户籍弄过来,重新将文书办理到自己的名下,这才让那店主人按了手印。
郭小凤暗中下决定,一定要弄个户籍出来。只是觉得自己的印象里似乎古代的户籍管理制度似乎不是那么严格啊?才不信那些农户生的孩子个个都落户了哪,只要找个偏僻的山村,找人证明一下,弄个户籍想来也难不到哪去。
带着两个孩子回到了店里,让他们好好洗澡,换衣服,郭小凤自己雇了辆车就去了城外的乡下,没多久,傍晚的时候,一份新鲜出炉的户籍证明就已经到了手,一个姓郭的破落财主的女儿岁数和郭小凤差不多大,早几年前病死了,她的户籍就成了郭小凤的,至于名字,当时根本就没有写名字,郭小凤自己就填上了自己的名字,于是,郭小凤自己就成了郭小凤(哎,挺绕嘴的啊)。
至于两个买回来的孩子,身体都弱的很,细细一问,确实是逃难的难民,只是不是和自己一个难民营的,是这几天才来的,而那个卖孩子的男人和他们也没有什么亲戚关系,只是在逃难的难民里收购孩子转手出售的人贩子,两个孩子的父母都已经饿死了,是人贩子一文钱都没有花就领走的,卖了一百文就是白得的,两个孩子自从跟了人贩子,可是一口饭都没有吃上。
“唉~可怜的孩子。以后就跟着姐姐吧,我大你们几岁,以后就是你们的姐姐,放心,有姐姐一口饭吃就不会让你们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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