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的早晨,广海市大大小小的街道上,人山人海,无论是饭店还是酒吧,只要是能吃饭喝酒的地方,生意就不会差。
为什么?因为,今天是国庆节,尽管此时还是白天,可那些期待放假已经很久的上班族却早就待在酒吧里喝着酒,泡着妞了。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上班族都是如此,他们当中,有逛街的、外出旅游的、也有宅在家中上网的等等,反正都是各自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
杨凌志租的房子位于西街的康佳小区,这里面的房子从装饰上来看,都不算顶尖,不过,区内的环境确实不错,有假山、有提供老人孩子运动的器材、区中心还有一个宽敞的篮球Cao场,此时的小区内,充满声气,一副生机勃勃的场景。
D区三栋三单元的402的房子里,这是一个一室一厅的房间,虽然只有一室一厅,但是,空间却挺充足,有独立的卫生间和阳台,从阳台往外面望,就能看见小区内的花园和蔚蓝的天空,照理说,住在这里,也算是一种享受,而杨凌志却坐在沙发上,看着在自己面前走来走去的刘若水,表情充满了苦恼。
“
喂!排骨,你帮我参考一下好不好?你也知道的嘛,我以前从来不注重打扮,我真的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啊。”刘若水拿着一件深蓝色的连衣裙焦虑的问着。
杨凌志叹了一声,调侃道:“
自己都不会打扮,还把我弄成这样,热死了。”
刘若水把裙子放在沙发上,坐到了杨凌志身边,她大声道:“
我是不会打扮,可是,我也有审美观的嘛,就你以前那个痞子样,不改变怎么行啊?现在不好吗?你自己去照照镜子。”
“
好,当然好了,我也了解你的苦心的!”杨凌志说了一句,然后又郁闷道:“
可是,穿着西装真的好热啊,而且我全身都感觉不自在,最重要的是,你知不道全哥要带我们去哪里啊?”
“
去哪啊?”刘若水疑惑问道。
“
坐游艇出海玩啊,当然得打扮得阳关一点了,你看看你,竟然还打算穿裙子,我真是服了你了。”杨凌志摇头叹气的道。
刘若水哦了一声:“
那要穿什么衣服啊?”
杨凌志一笑,拍着胸脯道:“
包在我身上,我保证今天让你玩得开开心心的。”
十分钟后,杨凌志和刘若水各自换好了衣裤,杨凌志戴了一副黑色的墨镜,头上戴了一个白色的精致小草帽,身穿花绿色的衬衫和一件白色格子短裤,这副摸样看上去,充满了活气、阳光,也更加衬托了杨凌志的帅气,所谓人靠衣装,美靠靓装,这个就是例子。
刘若水的打扮和杨凌志差不多,也戴了一副墨镜,头上戴了一顶粉红色的小草帽,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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