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哪里?巴西地带吗?还有,我很奇怪,因为,我觉得,你们像是一群亡命之徒,不然的话,亚马逊那种地方,傻子才会去那里体验生活呢!”
黑人男子听完杨凌志的话,惊讶得瞪大了嘴巴,因为,杨凌志的猜想,根本完全正确,于是,黑人男子苦笑一声,说道:“
是的,我们是一群独立的雇佣兵团伙,以前,我们只是在非洲接一些生意,后来,我们被国际刑警通缉了,所以我们才把基地设立到亚马逊的!”
当黑人男子说完后,孙平就骂骂咧咧的搭腔道:“
我靠!死神哥,你别信他的话,妈的,雇佣兵我还是知道的,那些人啊,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而且,他们的火力相当猛,手里的武器,全部都是世界顶尖的好枪,你看看这些小子,妈的,连把枪都没有!”
是啊,孙平的话是粗了一点,但是也是有道理的啊,当下,杨凌志把目光盯在了那黑人男子的脸上,黑人男子苦笑一声,说道:“你摸摸我的腰后!”
杨凌志一阵疑惑,然后举起手向黑人男子的腰后摸去,硬硬的,好像是金属物体,杨凌志将这金属物体拔了出来,一把银白色的精致手枪就进入了众人的眼帘,这手枪可不是普通货色,而是世界最著名的手枪,号称手枪之王的沙漠之鹰!
沙漠之鹰有着彪悍的外形,不是任何人都能控制的发射力量,这是任何小巧玲珑的战斗手枪所不能替代的,而且,要是谁拿着沙漠之鹰去射击一头牛,恐怕,那头牛会被轰爆半个身体!这就是沙漠之鹰的特点,身形小巧精致,却不失爆发力。
顿时,杨凌志外带聚义社的所有小弟都惊呆了,这手枪太漂亮了,众人都是第一次见到,杨凌志当然也没见过,不过,他却认识这是什么手枪,因为,在学校的期间,杨凌志就经常逃学和唐正他们去网吧上网,玩的游戏竞技游戏当中,正有沙漠之鹰的图片。
杨凌志呆了一呆后,奇怪问道:“你既然有枪,那你为什么不拿出来对付我们?先前我和你打的时候,你随时可以要了我的命!”
黑人男子苦笑一声,回答道:“
哎,你以为我不想啊,先前我的兄弟们早就想拿出枪来把你们都杀了,可不止我一个人有枪啊!不过,因为我的Xing格是和我老大一样的,所以,我并不想靠武器赢得胜利,所以我才阻止了我的兄弟!”
黑人男子刚说完,杨凌志就把那把沙漠之鹰塞回到了黑人男子的身后,接着,杨凌志大声道:“
把他们全部都松绑了!”
这话一出口,聚义社的小弟们立刻就开始交头接耳起来,孙平更是担心道:“死神哥,这,这不太好吧?”
“按我说的去做,别问那么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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